近日,牛奶咖啡組合接連發聲斥責R1SE男團成員何洛洛為動畫片《舒克貝塔》演唱的主題曲《舒克貝塔2020》抄襲了自己的歌《明天,你好》,引發網絡熱議,甚至“屠榜”社交媒體熱搜。
事件詳情
8月18日,R1SE何洛洛的新歌《舒克貝塔2020》在QQ音樂、網易云音樂等平臺上線,但有網友表示這首歌的旋律比較像牛奶咖啡的歌曲《明天,你好》,質疑該曲涉嫌抄襲。
隨后,牛奶咖啡發文要求平臺下架何洛洛新歌,表示“《舒克貝塔》是很喜歡的國產原創動漫,請不要愧對‘原創’二字”。據悉,《舒克貝塔2020》是動畫片《舒克貝塔》第二季的主題曲,由劉佳譜曲、制作,于韻非編曲,何洛洛演唱。
8月19日,牛奶咖啡在音樂平臺提出維權訴求。當天,動畫片《舒克貝塔》的出品方皮皮魯文化工作人員回應稱,具體的要看官方消息。而何洛洛粉絲反擊稱牛奶咖啡的《明天,你好》和歌手中島美雪的《#with#》高度重合,并做了對比視頻。
19日15:12,何洛洛所在團隊“R1SE官博”回應:“R1SE成員何洛洛演唱《舒克貝塔2020》主題曲上線,引發了大眾的關注與討論。作為被邀請動畫片主題曲的演唱者,洛洛和公司都提倡支持原創,尊重版權。就目前大眾關注爭議點,我司已經第一時間與邀請方進行溝通了解情況,并告知,何洛洛先生本人尊重原創版權原則,后續將持續密切關注此事。”隨后何洛洛轉評到,“尊重好音樂,尊重原創。”
19日17:20,《舒克貝塔2020》制作方“卡司星球”官博發布聲明,稱找人進行專業對比兩首歌,兩首歌節奏有明顯差異,音符音高和數量也不同!
隨后,卡司星球CEO、《舒克貝塔2020》曲作者“MrL劉佳”也發聲表示,就作曲角度上不屬于抄襲,這兩首歌節奏和風格是完全不同的。配圖為兩首歌在相同節奏下的對比圖,“二者的音符、音高和數量都明顯不同”。此前,劉佳曾為TFBOYS《青春修煉手冊》《大夢想家》《寵愛》譜曲。
8月20日9:38,牛奶咖啡曬出音軌對比視頻,表示“我們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力。”
20日下午,“新京報”發布對牛奶咖啡成員、《明天,你好》曲作者格非的采訪內容。格非稱,他是在8月18日收到一段小視頻,視頻中對比了《舒克貝塔2020》和《明天,你好》的副歌旋律。粗略計算,《舒克貝塔2020》大約有16小節的旋律和《明天,你好》雷同。據悉,這首歌曾收錄在牛奶咖啡2011年發行的專輯《去尋找》中,并獲得第19屆東方風云榜最佳作曲、十大金曲兩項大獎。
20日17:21,“格非音樂”在社交媒體上再度回應,喊話涉抄襲曲作者“作為一個創作者還是保留基本底線吧”,“并表示“關于這首歌的演唱者何洛洛,我認為他也是受害者”,“至于維權,已經有很好的律師在幫忙處理此事了。”
20日19:06,“卡司星球”再發聲明,稱劉佳是唯一作曲人,與演唱歌手無關,歡迎牛奶咖啡直接溝通。
輿情傳播
8月19日,隨著“牛奶咖啡斥何洛洛新歌抄襲”事件相關方陸續在社交媒體上發聲回應,輿情熱度快速上升。而在前一天,此事在網絡上幾乎是“悄無聲息”。
其中“牛奶咖啡組合”對比音軌的博文較受關注,轉發1.8w+次,評論近8w條。然而,該博文下的評論大都來自何洛洛粉絲,他們表示何洛洛只是演唱者,這首歌抄襲問題跟他無關,牛奶咖啡組合應該直接發律師函給曲作,不要再磨磨唧唧蹭熱度。由此,相關話題“牛奶咖啡社交媒體評論”也被推向了熱搜。
誰是抄襲事件的贏家
那么,牛奶咖啡組合蹭到熱度了嗎?根據近7天百度指數關鍵詞搜索趨勢現實顯示,牛奶咖啡、舒克貝塔、何洛洛三者從19日開始有明顯增長。其中,牛奶咖啡整體同比增長128% ,環比增長138%;舒克貝塔整體同比增長262%,環比增長72%;何洛洛同比增長89%。僅從此數據來看,舒克貝塔才是最大贏家。
從牛奶咖啡和何洛洛的社交媒體賬號的粉絲變化來看,牛奶咖啡從18日至21日粉絲數增長近6w,增長約11個百分點,何洛洛粉絲數增長約11w,增長約1個百分點,兩者或多或少都蹭到了抄襲事件的“熱度”。但是兩個粉絲數量級相差非常大,牛奶咖啡的粉絲量是十萬級,而何洛洛畢竟是流量小生,粉絲量是千萬級。
但是熱度帶來的并非都是好事。在抄襲事件前一個月,牛奶咖啡和何洛洛的網絡好感度占比均在70%以上,但事后好感度均出現一定程度下滑,反感度上升的情況。其中,事件爆發后何洛洛反感度增長到27%;而牛奶咖啡增長到49%。這個結果也側面反映了,牛奶咖啡在輿論上處于劣勢方,即使他是維權者。
藝人作品涉及抄襲,應該擔責嗎?
“牛奶咖啡斥何洛洛新歌抄襲”事件再度引發娛樂圈一直存在的爭議性問題,“藝人作品涉及抄襲,應該擔責嗎?”
正方認為,藝人是最大的受益者,《舒克貝塔2020》若沒有抄襲風波,以后歌曲大熱,大眾也只會說這是何洛洛的作品,而并不是幕后的創作者。因此,非作品創作者的藝人沒有事先確認出演作品是否涉抄襲,存在失察行為,應當承擔責任。但也有人認為創作者該擔大部分責任,藝人擔小部分責任,因為涉抄襲的是創作者。
反方認為,藝人既然并非創作者,所有責任該由涉抄襲的歌曲創作者全力承擔。而有部分持此觀點者還認為,維權者不過是看中了流量藝人的熱度,在公共輿論空間嘩眾取寵,想借此宣傳自己新作品。同時還抨擊正方不過是流量有罪論,強行扣鍋給藝人。
從社交媒體一項投票結果來看,33.8萬人中有近70%的人選擇了明星應該為自己的作品涉嫌抄襲買單。
目前娛樂圈藝人合作涉嫌抄襲作品被罵已不是個列,但是維權成功者甚少。以音樂圈的隔壁影視圈為例,《錦繡未央》涉抄襲200部作品,《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楚喬傳》、《甄嬛傳》、《如懿傳》均涉抄襲丑聞,以上劇作主演基本都吃到了紅利,甚至成為其代表作品,名利雙收。然而這些劇作糾紛本質上都是和歌曲《舒克貝塔2020》一樣,涉及到著作權。
瓊瑤訴于正的《宮鎖連城》抄襲《梅花烙》一案,是影視改編領域屈指可數、也是大家比較熟知的勝訴案件。法院認為文學作品的表達形式不僅僅是文字,而包括文字表述的故事內容。構成故事的人物塑造、關系、情節進展必須具體到一定程度才有資格成為被法律保護的“表達”。這種橋段的具體設計必須具備獨創性,反映出作者獨特的選擇、判斷、取舍,而不是公共領域常見的“梗”。作品是否涉嫌侵權,參考其對情節設置方面的重合,在侵權作品中達到一定程度的數量比例,或者是在權利作品中的比重過大。
界定音樂抄襲也存在侵權作品數量比例規定,按照行業慣例,每首歌曲里有8小節相同即可視為抄襲。但這并非單一條件,音樂作品是否屬于抄襲,一般采用“接觸+實質性相似”來進行界定。“接觸”指侵權作品有在網絡、廣播等公開平臺發表,或未公開發表但別人有渠道接觸(如使用該作品參賽,評委、觀眾、選手都將是接觸者),則可認定抄襲。“實質”其實就是對應“8小節”,指音樂作品之間的旋律、旋律、歌詞,編曲、節奏、和弦等大量雷同,若雷同的片段確定具有獨創性,那么可以認定為抄襲。然而,實質性相似一般需要依靠權威音樂家、普通聽眾和法官的自由心證,這就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加大了維權的難度。
不論此次抄襲風波將如何落定,我們都需意識到,對抄襲者的縱容就是對原創者的傷害。如果放任劣幣驅逐良幣,那么最終承擔后果的可能會是整個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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