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自網絡)
2018年7月15日,國家藥監局發布了《關于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違法違規生產凍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的通告》。7月21日,《疫苗之王》一文在網絡上大范圍傳播,成為相關輿情的爆點,網民對疫苗事件的關注度明顯增加。隨后,政府、媒體對此事不斷跟進,明星也紛紛針對此事發聲,進一步擴大了疫苗事件的影響。
(圖2.1)
在“長春長生問題疫苗事件”中,傳播平臺量排名前三的是社交媒體、APP和新聞平臺。
社交媒體平臺占比為88.05%,“@人民日報”、“@新浪財經”在社交媒體平臺上連續發表博文報道此次事件相關進展,引發網民熱議。其次,“@章蓉婭醫生”、“@丁香醫生”、“@胡錫進”等社交媒體大V的參與,增強了事件的傳播效果,引發整個輿論場的強震。APP與新聞平臺輿情量相差不大,占比分別為3.10%和3.08%。主要是媒體對“疫苗事件”的跟蹤報道與點評,從而不斷提高該事件的輿情熱度。
(圖2.2.1)
在“疫苗事件”中,輿情整體態勢呈上升趨勢。7月15日,國家藥監局通報長春長生狂犬疫苗記錄造假,責成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收回長春長生相關證書,但是該事件并沒有引起大范圍輿論關注。7月22日,李克強總理就疫苗事件作出批示:此次疫苗事件突破人的道德底線,必須給全國人民一個明明白白的交代,引發輿論關注與熱議。隨后,“人民日報”、“央視新聞”等官方媒體報道及轉載相關部門對該事件的回應,引發輿論持續關注,相關輿情量在當日達到最高峰,之后相關輿情數量呈下降趨勢。
(圖2.2.2)
7月15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在官網發布關于“長春長生公司違法違規生產凍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的通告”,事件相關輿論開始增多。除了對“疫苗事件”表示憤怒和痛心外,政府對此事的處理結果以及監管力度逐漸成為網民討論的熱點。16日,“光明日報”、“新京報”等多家媒體發布有關狂犬病疫苗造假的消息,公眾輿論場不斷發酵。17日,“ZAKER新聞網”的《長生疫苗案:員工被下“封口費”早有前科》一文引發了“中國新聞網”、“今日頭條”等媒體轉載。19日,吉林食品藥監局針對此次事件,對長春長生公司予以罰款344.29萬元,輿情焦點轉向政府部門的處理結果。20日,“檢察日報”的《疫苗生產記錄造假,致歉就能了事?》一文經多次轉載,相關輿情量達到頂峰。
這個時段內的民間輿論場同樣活躍,“社交媒體”用戶“@頭條新聞”、“@財經網”等媒體官方社交媒體在社交媒體平臺發布有關“疫苗事件”進展的博文,引發大量網民的轉發與跟評。7月20日,社交媒體平臺輿情信息開始猛增。
(圖2.2.3)
7月22日至7月24日,事件相關輿情呈井噴式增長。細究上圖,忽略輿情隨作息的規律變化可以發現,在這一時段內,新聞、APP、微信這三大平臺的輿情信息均為先上升后下降趨勢,23日相關輿情信息最多;在社交媒體平臺內,相關輿情信息在22日達到頂峰,隨后輿情量有所下降。從整體來看,這一時間段內有關“疫苗事件”后續處理成為輿論討論的焦點。
7月21晚,《疫苗之王》一文(后被刪除)在微信朋友圈刷屏,引發輿論震蕩。22日,“中國政府網”發文《李克強就疫苗事件作出批示:必須給全國人民一個明明白白的交代》,隨后,“人民網”、“中央人民廣播電臺”等多家媒體進行了轉載,相關輿情持續上升。23日,“央視網”發文《習近平對吉林長春長生生物疫苗案件作出重要指示 強調要一查到底嚴肅問責 始終把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放在首位 堅決守住安全底線》,此條新聞“央廣網”、“新華網”等多家媒體進行轉載,媒體輿論場相關輿情達到頂峰。此外“中央人民廣播電臺”的《四問長生生物百白破疫苗舊案:25萬支劣藥今何在?》對問題疫苗去向進行了討論。
相較于媒體輿論場,此時段內的民間輿論場更為活躍。與主流媒體不同的是,除了討論政府部門對此次事件的處理結果外,對已接種疫苗兒童的擔憂成為本時段網民關注的重點議題。相關輿情圍繞“對長春長生公司及相關人員問責”、“問題疫苗去向與追回”等方面展開。“社交媒體”用戶“@人民日報”多次發布社交媒體文章,對此次事件進展實時報道。有關其他涉及問題疫苗公司的討論,成為后續輿情發展的重要話題線索并不斷持續跟進。
(圖2.2.4)
7月25日至26日,有關事件的后續發展和各地疫苗情況仍是輿論關注的重點。24日,長春長生董事長高俊芳等15名涉案人員被公安局拘留,26日,吉林食藥監原局長崔洪海被提起公訴。隨著涉事人員的相繼被查,“疫苗事件”相關話題熱度開始逐步下降。在這一時段內,相關輿情主要集中在社交媒體平臺。除對長春長生疫苗事件中問題疫苗去向的持續關注外,有關武漢生物疫苗質量的討論也逐漸成為輿論熱點。
(圖3.1)
(1)有關長春長生疫苗質量出現問題的報道27%
7月15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違法違規生產凍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的通告》,通告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在對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進行飛行檢查時,發現該企業凍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產存在記錄造假等嚴重違反《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行為,同時表示已要求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收回該企業《藥品GMP證書》(證書編號:JL20180024),責令停止狂犬疫苗的生產。此消息一經曝出立即引發媒體關注,“新華報業網”、“中國網”、“中青在線”、“南方周末”等多家媒體發文進行報道。
(2)關注后續處理措施的報道18%
隨著輿情熱度的不斷高漲,有關后續如何開展調查,以及對涉事企業、個人、監管部門的追究及問責成為媒體報道的熱點。“觀察者網”、“鳳凰網”、“澎湃新聞網”等媒體發文對“山東紀委監委成立專班,調查問題疫苗背后違紀違法和失職瀆職”相關信息進行了報道。“中華網”、“新京報”等媒體就“長生生物被證監會調查”的相關情況進行了報道。“人民網”、“鳳凰網”等媒體就“長春新區公安分局對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生產凍干人用狂犬病疫苗涉嫌違法犯罪立案調查,將主要涉案人員公司事長高某芳(女)和4名公司高管帶至公安機關依法審查”等相關情況進行了報道。
(3)聚焦各地監管部門回應的報道16%
長春長生問題疫苗曝光后引發社會震驚,在譴責和追究的同時,問題疫苗的流向以及目前市場上疫苗質量問題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基于此,全國多地疾控部門及衛計委就是否采購問題疫苗及本地疫苗使用情況和質量情況進行權威發布,以消除公眾疑慮。7月25日,“中國新聞網”發文《30省份回應“問題疫苗”流向 公安紀檢等部門介入》稱,上海、河南、海南、重慶、山東、山西、廣西、河北等8個省市疾控中心明確表示,全面停用、或是暫停使用長春長生狂犬病疫苗。湖南、福建、廣東3省疾控中心表示,該省境內沒有涉事批次狂犬疫苗。截止目前,已有30個省、自治區和直轄市就問題疫苗事件發聲。
(4)反思問題疫苗產生原因的報道14%
問題疫苗并不是第一次出現,為什么疫苗造假現象屢禁不止,部分輿論從疫苗的采購機制、經濟動因、監管行為等角度進行探討。“財經研究員”在《國內假疫苗事件爆發 疫苗行業利潤高達十幾億 造假是有原因的》一文中指出:相對于其他生物制藥而言,現有疫苗中的成本極低,技術含量并不算高,打通渠道的企業都坐享高額收益。“紅星新聞”的《問題疫苗”如何中標?山東省政府采購中心工作人員講述公開招標過程》一文中,我國資深免疫學家、中國免疫學會常務理事中山大學醫學院免疫學教研室主任、教授、博士生導師吳長有表示,疫苗項目公開招標的專家評審打分,某種程度只是看說明、看價格。這些專家不是去搞評價,而是根據報的材料,根據報價來判斷。專家看的其實都是表面材料,看材料顯示效果,是否容易應用以及價格因素等等,并不會專門進實驗室做檢測。“澎湃新聞網”發文《媒體:必須反思疫苗產業塌陷背后反映出的治理模式失靈》稱:疫苗監管的治理模式是怎樣失靈的呢?廠家逐利、犯罪成本低、有保護傘是顯見的原因,但必須看到還有更深刻的體制性原因。
(5)關注國家領導人的相關指示的報道13%
針對問題疫苗所引發的社會恐慌和負面情緒,7月22日,李克強總理就此事件作出批示:此次疫苗事件突破人的道德底線,必須給全國人民一個明明白白的交代。隨后,正在國外訪問的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對此事件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有關地方和部門要高度重視,立即調查事實真相,一查到底,嚴肅問責,依法從嚴處理。要及時公布調查進展,切實回應群眾關切。“央廣網”、“中國廣播網”等多家媒體對相關信息進行了報道。
(6)討論解決之道的報道9%
“人民日報”發文《一查到底 方可紓解疫苗焦慮》稱:對于問題疫苗,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在每次事件中找到問題的根源,否則就會陷于“亡羊補牢”的被動之中。從這個角度看,問題的出現,也是改革的契機。在疫苗的生產、銷售過程中,是不是還存在監管漏洞?如何強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鏈條監管,形成疫苗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如何加強處罰力度,讓企業不想、不能、不敢有違法行為?不僅要嚴肅追責涉事藥企,更要規范市場秩序、完善監管制度,避免類似事件再次上演。
(7)其他報道3%
部分媒體將重點放在問題疫苗對身體的影響、“問題疫苗”致病理賠,以及如何查詢疫苗批次等方面。“鳳凰網”、“中華網”等媒體刊文《騰訊上線問題疫苗查詢攜手多家醫院提供AI查詢服務》,對問題疫苗線上查詢工具的相關信息進行了報道;“北京商報”發表《探秘疫苗險:即使買后出現問題 保險公司不一定賠付》,對保險賠付問題進行了探討。
(表3.1)
(圖3.2)
(1)傳播“長春長生問題疫苗事件”的言論29%
7月20日,“社交媒體”用戶“@新京報”:【百白破疫苗造假:長生生物被罰344萬 市值蒸發近100億】長生生物的吸附無細胞百白破聯合疫苗違反“禁止生產、銷售劣藥”規定,被吉林食藥監管局合計罰款344萬元,股票在20日更是五連跌停,市值蒸發97.86億元,控股股東高俊芳身價銳減17.71億元。
7月22日,“社交媒體”用戶“@北京人不知道的北京事兒”:【生產問題疫苗的還有武漢生物 40萬只銷往重慶河北】這兩天,#長生問題疫苗#引發了網友的憤怒。其實,同期被查出百白破疫苗有問題的不只長生生物一家。武漢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批號為201607050-2的百白破疫苗效價指標也不符合標準規定。
(2)對“疫苗造假”表示憤怒和痛心的言論24%
7月22日,“社交媒體”用戶“@北辰星悅Jy”:致賣假藥的:你們為了自己的利益傷害了大家的利益,可能你們之中有的也是父母,就算不是也會因為你們的職業和孩子打交道,看到他們那純真的樣子你們真的忍心嗎?殊不知你們心里是怎么想的,可能干這一行的知道其中的內幕不會讓自己的孩子受傷,同樣的難道別人的孩子受傷你們的良心就不會痛?
7月22日,“社交媒體”用戶“@盜版五月天_怪獸”:疫苗再貴,家長也是愿意給孩子們打~因為那會使孩子們健康的成長,遠離病痛~你們卻讓它成為你們偷工減料賺錢的工具~人性何在~錢真的是萬能的嗎?
(3)認為事件頻發的根源在于監管不力、處罰太輕的言論14%
7月23日,“社交媒體”用戶“@木柵欄的秋天”:豈是監管失語,監管部門根本是睜只眼閉只眼,某種程度他們是這些罪惡企業的同謀。
7月24日,“社交媒體”用戶“@當代最不具代表性青年”:如果長生公司是一條惡狗,那么當地藥監和政府部門絕對是松開狗鏈的人。
(4)要求對涉事企業及人員施以嚴懲的言論10%
7月17日,“社交媒體”用戶“@超神的義筱”:請求判死刑,不要留著過年!如此喪心病狂的畜生一定不會悔改,說不定假疫苗已經用在了很多人身上了,所以生產假疫苗這種人跟謀殺沒有任何區別,殺人犯!
7月22日,“社交媒體”用戶“@據扯”:對不起,不原諒,不接受,也不給機會。只有倒閉退市一條路。然后讓靠譜的疫苗進來。我們不能再給他們機會了,給不起,給不了,連嬰兒都殘害的公司不配享有任何原諒。
(5)對已接種假疫苗的兒童的健康狀況表示擔憂的言論8%
7月22日,“社交媒體”用戶“@虞蕭月”:孩子已經打了長生生物的疫苗 現在該怎么辦?疫苗是否有效?如何補打?誰給說法?!
7月22日,“社交媒體”用戶“@劉濤tamia”:即使翻看孩子的疫苗記錄,也很難確定他們已經接受的疫苗是否合格。在憤怒之外,我們更迫切的需要知道孩子們過往已經接種的疫苗是否合格,作為家長的我們現在還能夠做什么。
(6)起底長生生物及相關人物情況的言論7%
7月22日,“社交媒體”用戶“@頭條新聞”:【起底深陷“疫苗門”長生生物公司:國企變民營 毛利率超茅臺】近日,長春長生造假疫苗一事持續發酵。而事件背后的長春長生是長春生物的子公司,系國內狂犬病疫苗第二大企業。據統計,長生生物曾經過19次股權轉讓和2次增資,從國企最終成為民營企業。長生生物2017年年報顯示,疫苗銷售的營業收入為15.39億元。
7月22日,“社交媒體”用戶“@鈦媒體APP”:【獨家重磅|起底長生生物:“魔鬼”是怎樣煉成的?】長生生物是誰,為何能夠一再違法一再被爆安全事故,卻依然安然無事,同時還能在資本市場屢屢受捧?鈦媒體編輯通過多方了解,對其進行了全面起底。
(7)希望盡快出臺補救解決方案的言論4%
7月22日,“社交媒體”用戶“@何炅”:除了一查到底,也希望有專家能給出補救方案,如果是打了造假疫苗該怎么做?
7月26日,“社交媒體”用戶“@遲帥”:檢測繼續中一查到底,什么時候有個最終結果?有哪位真正的專家給出方案來?請別紓緩!我們要解決!
(8)認為國產疫苗辜負民眾信任的言論3%
7月22日,“社交媒體”用戶“@主播楊光”:我不再相信什么國產免費疫苗大家都不敢掉以輕心可以放心打這句話了,只要有進口的疫苗,不管多少錢,有幾個人打,我都打。國產疫苗,你辜負了我們對你的信任,有關部門的領導必須對這次疫苗問題負責!
7月22日,“社交媒體”用戶“@一對的人”:當我發現我家娃疫苗本上有長春長生的,我當時都急死了,趕緊查批次,慶幸的是不在那一批次,但是真的很氣憤,當時不給小孩打進口的,就是相信國家,現在意思就是要辜負我們的信任!不知道還能相信國家什么。
(9)其他言論1%
7月22日,“社交媒體”用戶“@保持距離非誠勿擾”:我國的人類基因在篩選計劃,可謂用心良苦。
7月22日,“社交媒體”用戶“@pppoooccc”:一個社會有三大底線行業:1、教育,2、醫療,3、法律。無論社會多么不堪,只要教育優秀公平,底層就會有上升希望;只要醫療不黑暗墮落,生命就會得到起碼的尊重;只要法律秉持正義,社會不良現象就能被壓縮到最小……如果三大底線全部洞穿!這個社會就是地獄!
以上為有關“長春長生問題疫苗事件”的部分博主博文分析圖,傳播層級均超5層,媒體官微或企業官微如“@人民日報”、“@丁香醫生”、“@新京報”在傳播擴散中均有大V參與轉發評論互動,各大V又形成各自的傳播圈層,進一步擴大事件影響力和傳播范圍。而個人博主如“@章蓉婭醫生”、“@據扯”則依靠其粉絲基礎進行話題的傳播擴散。
(圖3.3)
從情感分布來看,全網關于“長春長生問題疫苗事件”的社會情緒以負面為主,占55.1%,主要是“政府部門處理結果避重就輕”、“政府部門處理事件滯后,監管力度有待加強”、“企業家以利益為重”等,值得注意的是,部分網民就此事提出“國有企業體制存在問題”。中立言論占26.2%,主要以傳播事件相關進展信息為主。18.7%的正面言論主要是“支持政府部門處理結果”等。
此次事件發生后,涉事企業“長春長生”、涉事問題疫苗“百白破疫苗”和“狂犬疫苗”以及涉事企業高管“高俊芳”等詞位居熱詞榜前列。國家領導人相繼就此事作出批示,“習近平主席”、“李克強總理”、“國家藥監局”、“處罰”等也成為討論熱詞。此外,武漢生物和深圳康泰同樣涉及問題疫苗,相關詞匯“武漢生物”、“深圳康泰”也成為了重點詞。
(圖4.1)
“問題疫苗”備受國人關注,普通民眾群體成為民間輿論場的主要生力軍,占83.1%,其次為名人和達人群體,共占14.6%,名人和達人群體關注事件最新進展,多維度對事件進行分析和評論,進一步推動了輿情的發展。
(圖4.2)
原帖占比8.5%,主要內容為傳播事件進展、發表對事件的看法與觀點等。這些原帖引發了69.6%的轉帖和21.9%的評論,大量評論和轉帖為話題增強了傳播效果和影響力。
(圖4.3)
北京網民對事件關注度最高,其次是上海和山東。北京是中國政治、經濟、文化中心,故北京網民對此事件關注度最高。上海經濟發達,網民數量眾多,對醫療事件關注度較高。長春長生生產批號201605014-01的問題疫苗,全部銷往山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因此當地網民對此事也較為關注。
五、總結
1949年,中國人均壽命還不到35歲,多數孩子由于傳染病的肆虐而早早夭折,而到1979年,人均壽命提高到69歲,30年的時間,中國的醫療事業不斷發展,國產疫苗功不可沒。但此次事件讓國產疫苗及政府監督部門遭遇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機。輿情發酵至今,民眾關注的已經不只是懲治涉事企業及相關人員、加強藥品監管的問題,很多民眾開始質疑接種疫苗的意義何在,甚至有人將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帶到了“私有化”和“市場化”上。孩子是國家的未來,孩子的健康也關乎千千萬萬個家庭,政府部門需要高度重視此次疫苗事件可能誘發的社會風險,盡量降低事件引發的負面影響。
(一)快速及時發聲,保障公眾知情權
在面對重大輿情事件時,政府人員的滯后回應很容易讓輿論愈演愈烈,政府的“沉默”讓無處得知真相的民眾只能救助“小道消息”滿足信息需求,謠言、流言隨之產生。政府部門應該打造公開透明的信息平臺,及時準確的傳遞信息,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只有真相才能讓公眾放下緊繃的神經,從而降低焦慮感而增強對社會安全的信心。
(二)針對性回應輿情,防止舉止失當折損回應效果
面對公眾的輿論聲討,政府部門要在充分了解輿情的情況下進行系統的、有針對的回應,充分保證信息的有效性。而對于新聞發言人來說,也要注重自己的言語和行為舉止。此次“疫苗造假”事件國家藥監局負責人穿著帶有明顯LOGO的奢侈品上衣接受采訪,引起部分民眾不滿。在輿情回應工作中,相關部門應當啟動系統的應對訓練,防止不必要的次生輿情的產生,折損回應效果。
(三)評估可能造成的防疫問題,啟動告知、補種等配套工作
對于公眾來說,最重要的是“造假疫苗”是否會傷及孩子健康,已經接種過疫苗的會不會有副作用,目前涉事企業生產的數十萬疫苗已經出售并且注入嬰兒和成年人體內,事關身體健康,公眾難免會憂心忡忡。防疫部門應當及時組織相關專家和醫療人員,進行疫苗防疫評估,并根據接種記錄排查人員,開通“綠色通道”,提供免費的咨詢、檢驗和補種工作,打消公眾疑慮,減少恐慌,為民眾的身體健康做好保障工作。
(四)建立嚴格的懲戒體系,做到舉一反三
7月19日,長春長生因其生產的“百白破”檢驗不符合規定,被吉林食藥監管局合計罰款344萬余元。違反犯罪成本低,懲罰力度不強成為有些企業屢犯不改的重要原因。監管部門應當建立嚴格的懲戒體系,讓企業為失信和違法違規行為付出沉重的代價,以起到威懾的作用。同時,有關部門也要做到舉一反三,及時發現問題并嚴肅認真的查找和彌補可能存在的漏洞,進一步完善監管體系制度建設,力求監管好每一個環節,從源頭上遏制企業違規行為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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