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網信中國”發布《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對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依法作出網絡安全審查相關行政處罰的決定》:
經查實,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違反《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的違法違規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情節嚴重、性質惡劣。
7月21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對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處人民幣80.26億元罰款,對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CEO程維、總裁柳青各處人民幣100萬元罰款。
經查滴滴公司共存在16項違法事實,歸納起來主要是8個方面:
①違法收集用戶手機相冊中的截圖信息1196.39萬條;
②過度收集用戶剪切板信息、應用列表信息83.23億條;
③過度收集乘客人臉識別信息1.07億條、年齡段信息5350.92萬條、職業信息1633.56萬條、親情關系信息138.29萬條、“家”和“公司”打車地址信息1.53億條;
④過度收集乘客評價代駕服務時、App后臺運行時、手機連接桔視記錄儀設備時的精準位置(經緯度)信息1.67億條;
⑤過度收集司機學歷信息14.29萬條,以明文形式存儲司機身份證號信息5780.26萬條;⑥在未明確告知乘客情況下分析乘客出行意圖信息539.76億條、常駐城市信息15.38億條、異地商務/異地旅游信息3.04億條;
⑦在乘客使用順風車服務時頻繁索取無關的“電話權限”;
⑧未準確、清晰說明用戶設備信息等19項個人信息處理目的。
此前,網絡安全審查還發現,滴滴公司存在嚴重影響國家安全的數據處理活動,以及拒不履行監管部門的明確要求,陽奉陰違、惡意逃避監管等其他違法違規問題。滴滴公司違法違規運營給國家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和數據安全帶來嚴重安全風險隱患。因涉及國家安全,依法不公開。
具體事件分析如下:
7月21日13時,“網信中國”發布對滴滴的處罰決定,隨后“央視新聞”、“人民網”等媒體跟進報道,網絡輿情熱度快速上升。滴滴被處80.26億元罰款、滴滴存在16項違法事實、滴滴過度收集1.07億條乘客人臉識別信息等相關話題登上各大網絡平臺熱榜。
2022年7月21日13:00-14:15,全網“滴滴被處80.26億元罰款”相關信息總量約6.6萬。目前,此事件仍處于傳播發酵階段,預計輿情熱度將繼續高漲。
社交媒體是“滴滴被處80.26億元罰款”事件最主要的討論平臺,聲量占比93%,其次是新聞媒體、視頻媒體,分別占比4%、2%。全網信息類型以轉發和評論為主,分別占比40%、36%。
對于滴滴被處罰一事,網絡情緒表達以負面為主,占比49%。負面情緒表達主要來自于網友對于滴滴諸多違法行為的憤怒和討伐,認為“罰得好”、“該罰”。也有觀點認為滴滴過度收集用戶信息、危害國家安全不能僅僅罰款了事,而應該承擔刑事責任。此事還引發大眾對于其他互聯網應用是否也存在過度收集信息、侵犯隱私的擔憂。
受處罰事件影響,滴滴口碑急劇下降,正面情緒占比從事前的41%下降到9%,負面情緒從事前的6%上升到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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