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網文行業的龍頭企業閱文集團最近的日子頗為不太平。4月底,集團高層變更,原初創團隊集體離職。5月2日,網絡上曝出堪稱奴隸條約的閱文新合同引發網文作者集體反對與譴責,閱文港股大跌。5月5日,網文作者聯合組織了“五五斷更節”以表明自己的態度。作為回應,閱文在5月6日組織作者洽談會并表示不可能推全部免費閱讀,此事情最終以閱文暫時讓步而告一段落。
而令網友疑惑的是,明知道新合約的一些內容會引發網文作者的反對與抗議,為何閱文集團還是要一意孤行,這背后究竟是為什么?閱文的盈利模式、內容質量是不是出現什么問題了呢?
一、閱文新條約事件總析
4月27日晚間,閱文集團官宣,現任聯席CEO吳文輝、梁曉東等部分高管團隊成員,辭任目前職務。吳文輝在集團內部信中表示:“就像許多父母一樣,我們既要陪伴孩子一起成長,也要適時地往后退一步,學會放手,讓孩子開啟新的人生歷程。”而這也拉開了閱文新條約事件的帷幕。
隨后幾日內,部分網文作者在網絡上曝出閱文新條約,新合同在作者著作權等方面做了極大限制,堪稱奴隸合約。新條約引發網文作者與網友的譴責,這股聲勢在5月2日達到頂峰,引發網絡熱議。
5月2日被爆出閱文新條約網友主要總結點;網圖侵刪
在網文作者的聯合與網友的支持下,網文作者決定在5月5日發起“五五斷更節”,發出聲音以維護自己的權利。不過此事并沒有完成,據部分作者透露,閱文更改了后臺發文時間,使得文章在5月5日正常發出。但5月5日這一天,網絡上曝出QQ自動刪除閱文作者聊天保存的圖片引發網友關注,此事件再次將騰訊與閱文推向了輿論浪尖。
5月6日,閱文組織有關于新條約的洽談會,對付費還是免費以及網文作者著作權等問題正面解釋。閱文明確著作人身權歸屬作者,并稱免付費模式由作者選擇。網文作者表示,聲明避重就輕,當前重點方面的著作財產權權并沒有明確的答案。
閱文洽談會上關于著作權的表述;網圖侵刪
二、閱文與網文作者背后的糾紛
閱文集團為何要冒著作者集體反對出行新條約呢?其實從閱文新CEO程武上任時的發言我們就可窺知一二。程武上任時表示,對于閱文未來可預見的升級包括三方面:首先是內強核心,實現IP培育能力升級,夯實自身基礎并加速跨業態開發,推動IP更快成長;其次是健壯平臺,實現連接能力升級,通過整合閱文旗下多個產品平臺與騰訊豐富的產品平臺和流量優勢,幫助創作者與用戶建立更強的連接紐帶;最后是外展空間,在保持、鞏固既有付費閱讀模式的基礎上,通過業務模式升級,在擁抱新技術和產業互聯網層面打開更多元的價值空間。
這就很明顯的說明了騰訊系骨干入駐閱文集團是明確加強IP建設,將騰訊文學、騰訊動漫以及騰訊游戲三者之間的優勢聯系起來,網文IP化以謀求最大的盈利空間。在這其中,擴大閱文小說IP 的知名度就是重點事項之一。而令閱文尷尬的是,目前米讀為首的其他網絡文學平臺正在奮起直追,其免費閱讀模式對閱文沖擊顯而易見。據2019年閱文集團財報顯示,閱文在線業務收入同比減少了3.1%至37.1億元,閱文在財報中解釋說,在線業務收入下滑,主要“受騰訊渠道付費閱讀用戶下降,以及第三方平臺在線業務收入減少影響”。
付費模式受到沖擊,IP的擴大化需要流量優勢。因此閱文也打算推出免費閱讀模式,但閱文集團旗下的中低層網文作者主要收入就依靠著網友充值打賞,兩者間處于天然的對立面。而最大的利益點小說IP化過程中,根據目前的趨勢來看,閱文并不打算分作者一杯羹,這也使得中高層作者抗議,加入斷更事件中。
閱文與網文作者之間是由于利益關系,那網友為何摻和此事呢?免費閱讀模式推出后明明是網友享受便利啊,然而在此事件中卻是普通網友一點點搬運轉發事件新聞信息才推動新合同事件熱度走向高點。
網友為何站在自己“對立面”發言呢?從網友的發言中,可以總結為兩點,其一、對于正義的聲張,新條約的霸道讓身為普通人的網友感同身受,為弱者發言為正義而伸張是值得去做的。其二、對于流量的反感。由于影視商業的流量問題,網友深受其苦。當閱文推出免費模式后,網友擔憂以后的網文行業也是以流量為導向,市場上充斥著小白文,網友真正喜好的好作品反而被埋沒。
三、處于爭執點的著作權
無論是5也2日爆出的新合約還是5月6日程武表示的“考慮到作家群體廣大,具體到每個人的情況不同,未來我們會考慮提供多版本的合同選擇,對授權權限分級,把選擇權交給作家。”從目前來看,未來一段時間內閱文與網文作者之間的爭執點還是在于著作財產權權。那閱文的條約合同有什么問題呢?
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的表示,閱文合同中的財產權被一次性買斷了,在整個著作權規定的周期內,作品產生的財產均歸閱文所有。而在正常情況下,簽獨占都是有一定限制的,閱文的合同沒任何限制。而在權利義務方面,閱文對自身權利進行了各種保障,但作者只有一個支付期限的權利,存在不對等情況。
浙江曉德律師事務所創始人陳文明律師也表示,“如果閱文和作者是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達成的著作財產權轉讓,合作協議是有效的。但從此前情況來看,平臺方在沒有和作者充分協商一致的前提下,使用格式條款合同,沒有對條款中的獨家授權之類的條款做重點提示說明的。該條款約定無效。對于無效的合同條款,權利人可以通過訴訟來解除。”
無論是閱文新條約事件還是近日爆發出的笑果文化與池子的糾紛事件,都是作者/明星對抗背后的公司/資本,而后者天然的處于輿論的劣勢地位。除卻資本本身所引發消費者天然厭惡外,我們還需要明確的一個點是內容行業的特殊性在于,只有內容本身過硬的實力,它才有可能持續獲得消費者的喜愛。一部作品能不能獲得消費者的認可,完全依賴于作者的內容本身。這些個行業都建立在文化生產者的價值上。在閱文急于整合IP,獲取利潤時,也需要考慮到網文作者的利益與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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