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化社會的今天,不同社會群體對稅收的關注度日益高漲,尤其是事關企業偷稅漏稅的行為,不僅會引發稅務局等主管部門的重點關注,還會激發熱情網友、新聞媒體等的熱議,更甚至還有可能被競爭對手落井下石。
一、企業涉稅風險分析
1.公司出資購買房屋、汽車,權利人卻寫成股東,而不是付出資金的單位;
2.賬面上列示股東的應收賬款或其他應收款;
3.成本費用中公司費用與股東個人消費混雜在一起不能劃分清楚;
4.外資企業仍按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計提應付福利費,且年末帳面保留余額;
5.未成立工會組織的,仍按工資總額一定比例計提工會經費,支出時也未取得工會組織開具的專用單據。
以上種種,都是滋生企業涉稅輿情的關鍵因素。
二、涉稅輿情的基本特點
1.傳播速度更加迅速。如當初的“范冰冰偷稅案件”一經曝出,在極短的時間內就引發了全網關注,由此可見網絡時代的信息實時傳播力可見一斑。
2.“輿論領袖”作用不容忽視。主要指的是那些主流的新聞媒體以及行業KOL,是推動信息傳播、引導輿論、主導話語權的重要參與者。
3.傳播渠道顯性與隱性并存。除了在公開的社交網絡會快速傳播外,類似于朋友圈、社群的隱匿性傳播也發揮著重要作用。
4.輿情焦點不斷更迭。通過識微涉稅輿情監測平臺數據顯示,關于企業涉稅輿情的內容,人們的關注重點逐漸由稅收征管、偷稅漏稅等向納稅服務延伸,輿情的焦點開始集中在納稅服務和稅企關系方面。
三、涉稅輿情監測工作方案
基于這樣的背景,不論是企業還是稅務局等相關政府、事業單位,為了防范于未然,防止輿情危機的發生或及時止損,就需要做好涉稅輿情監測工作。那么,涉稅輿情監測工作要怎么做呢?
首先,輿情不是“敵情”,對于涉稅輿情作為企業應該看成是客戶、大眾對自身發展的監督,作為政府、事業單位應該看成是公民維護自身權益的需求,是對稅務機關依法行政等方面的有效監督和鞭策。不論是企業,還是政府、事業單位都應該始終高度重視涉稅輿情工作,做到理性看待,正確面對,認真處置,切不能高高在上,高高掛起。
其次,對應該借助專業的涉稅輿情監測平臺工具對各類報刊媒體、網絡媒體以及有關網站、博客、論壇等進行實時監控,及時搜集是否有與己相關的涉稅輿情滋生,以及掌握當前各類媒體對涉稅工作的報道和其它地方發生的涉稅輿情的情況,準確分析判斷涉稅輿情的焦點和熱點問題,向上級領導及時提出應對措施和提供防范決策參考。
此外,關于涉稅輿情的應對,應該建立快速應對機制,對出現涉稅輿情,第一時間內啟動工作,組織人員認真核查輿情所反映的問題,對查證不實的虛假輿情要及時澄清事實。對查證屬實的涉稅輿情,要積極進行補救處理,如做好當事人的引導安撫工作、對暴露的問題提供具體解決方案、及時從嚴追責到位、主動與媒體溝通、對內做好疏異解釋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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