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在我們生活當中無處不在,地鐵、公交、電視、網絡、雜志、廣播、報紙等等,幾乎只要有人存在的地方就有廣告。的確,廣告于企業而言的作用不言而喻,不僅可以起到告知、說服、提醒、強化消費者的作用,更為直接的是還能夠給企業帶來盈利、塑造品牌形象。
但是作為企業或者廣告人來說,廣告沒有效果,做了廣告卻收效甚微是十分頭疼的,熟不知其實還是陷入了誤區。下面識微科技為大家整理了一下四大廣告策劃的常見誤區,僅供參考!
一、創意匱乏
好的創意猶如錦上添花、神來之筆,是廣告的靈魂,不僅可以加深消費者的第一印象,又能保持廣告在消費者心中的記憶度。而實際操作過程中,很多廣告人打著借鑒的旗幟,實則卻是赤裸裸的模仿抄襲,市場效果可想而知。前段時間海瀾之家的抄襲就是典型,直接抄襲潮牌ROARINGWILD,最終引發一場公關災難,以沉默草草收場。
二、廣告定位不準確
廣告定位關鍵是指給產品的宣傳定位,重點想要突出產品的哪一方面,是功能、口味、質量還是什么其他特點,這點在廣告策劃的前期就必須明確。
例如:曾經一款不知名的紙尿布,不做任何區別于其他品牌的產品定位,誤以為只要是紙尿褲自然就會存在市場,受到母親們的青睞。結果經過20年的付出,換來了不到市場1%的份額,多年來的付出打了水漂。直至后來廣告強調紙尿布保護嬰兒皮膚,可防止尿布失疹開始,才被母親們接受。
三、不重視代言人
我們都知道,通過名人代言,既可以更好的塑造品牌形象,又能夠賦予品牌一部分代言人的優秀特質,因此,好的品牌在尋找代言人時往往格外慎重。1989年的百事可樂耗資350萬美元,邀請性感巨星麥當娜作為形象代言人,本以為會一炮打響,結果由于麥當娜拍的那部廣告片與其同名的MTV錄像有褻瀆宗教的情節,引起了教會和教眾一致聲討,代言以失敗告終,令當時的百事可樂形象一落千丈。
四、廣告公司選擇有誤
廣告策劃離不開廣告公司的助力,畢竟術業有專攻,但是一些企業前期工作已經萬事俱備了,但是考慮到成本,選擇了低價位的媒體投放廣告。結果廣告效果不甚理想,前面的努力功虧一簣。
因此,企業在選擇廣告公司時同樣要慎重,和代言人的選擇一樣,不可貪圖一時的利益,必要的投資不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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