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一句6個字的廣告語,廣東美的制冷設備有限公司(下稱“美的”)將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格力”)訴諸法院。
(圖片源自網絡)
6月25日,禪城法院新城知識產權法庭開庭審理該案,還通過網絡全程直播,共有近 170 萬人觀看,并在全國首次引入法學專家與資深媒體聯合解說庭審。
案件源于“有涼感無風感”這句6個字的廣告語
美的訴稱:早在 2015 年美的就耗巨資大力宣傳“有涼感無風感”技術的某系列空調,并使“有涼感無風感”成為廣告形式的未注冊商標,起到識別不同于其他空調品牌標識的作用。但格力在明知其產品不具有“有涼感無風感”的技術與功能的前提下利用美的享有極高知名度的廣告語對其商品作出與實際內容不相符的虛假宣傳,不僅造成了相關消費者的誤認和混淆,而且轉移、淡化了美的依據該廣告語所享有的權益,獲得了本來不應該歸屬于其的競爭優勢。美的要求格力立即停止使用“有涼感無風感”廣告語,賠償其經濟損失 480 萬元及相關合理開支 10 萬元共 490 萬元,并在格力官網和《法制日報》等媒體公開賠禮道歉。
格力辯稱:格力此案涉及的空調產品只在線上銷售,京東商城的購物流程不會讓消費者出現混淆品牌的情況。以格力在家電行業的地位及影響力無需借助任何一家家電企業來提升自身的商品競爭力。此外,經格力公司測試,就空調無風感功效檢測對比,格力相關產品不亞于甚至優于美的相關產品,美的公司訴稱格力相關產品不具備無風感功效無事實依據。
雙方在法庭上辯論了近 3 小時,且不同意法庭調解,法院將擇日宣判。
通過識微商情系統對“美的狀告格力”事件進行分析,該事件網絡熱度在6月26日達到峰值。然而趨勢如此,網絡整體聲量卻始終不大。
美的和格力并非首次“交鋒”,近年來,兩家空調界龍頭企業多次就知識產權問題對簿公堂。
2008年,格力就美的空調“舒睡”功能侵犯其“按照自定義曲線運行的空調器及其控制方法”提起訴訟,2011年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判格力勝訴,賠償200萬。
2009年,重慶美的和重慶格力先后狀告對方虛假宣傳,雙方各勝訴一局。
2012年,格力起訴美的侵犯其“可拆裝式空調室內機管路安裝擋板”實用新型專利,2014年廣東省高院終審判決不構成侵權,駁回上訴。
2013年,格力起訴美的“五谷豐登”商標侵權,2015年格力終審勝訴,但索賠500萬的要求卻被廣東省高院駁回,美的僅需承擔部分維權費用。
2016年,格力、美的雙雙舉報對方學術造假,格力稱美的2014年獲得國家技術進步二等獎的節能技術造假,美的則舉報格力變頻技術造假,并雙雙起訴對方工程師名譽侵權。
2017年6月19日,格力起訴美的“制冷王”系列空調侵犯了其實用新型專利權,索賠5000萬元。
2017年6月21日,美的起訴格力侵犯其“軸流風輪”的發明專利,要求格力即刻停止相關侵權行為,并支付侵權賠償金等費用3000萬元。
2017年6月26日,美的起訴格力侵犯其兩項實用新型專利,要求格力停止侵權行為,并就上述兩項侵權行為各支付賠償金等費用500萬元。
格力和美的大戰背后,是近年來,整個國內空調市場增長空間的萎縮。業內人士認為,空調業的增速已經到了天花板,激烈廝殺不可避免。中國產業研究院數據,從2017年格力、美的主營業務收入構成情況來看,格力空調市場占有率穩居第一。據《暖通空調咨訊》數據,格力商用空調國內市場占有率連續6年保持第一。
有業內人士稱,專利戰本身并非壞事。“中國企業對于專利的意識不強,國內企業也經常被外國公司起訴,格力和美的打專利戰是值得鼓勵的,能喚醒對專利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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