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 Life is Getting Better”最終不敵網民語言縮寫習慣。16年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該商標格調不高,曾引起業界沸騰。19年北京高院的終審判決為這場持續3年之久的MLGB商標案畫上了最終的句號。
一、事件輿情分析
1、案件由來
①商標評委會裁定
2010年12月15日,上海俊客公司“MLGB”申請注冊,2011年12月28日核準注冊核定使用在第25類服裝、婚紗、鞋、帽、襪、領帶、圍巾、皮帶、運動衫、嬰兒全套衣商品上,有效期至2021年12月27日。
2015年10月9日,姚洪軍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注冊商標無效宣告申請,理由是:該商標容易讓人想到不文明用語,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具有不良影響。
2016年11月9日,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裁定,認為該商標在網絡等社交平臺上廣泛使用,含義消極、格調不高,用作商標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易產生不良影響。作出裁定:商標“MLGB”予以宣告無效。
②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一審判定
上海俊客公司不服商標評委會裁定,在法定期限內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出行政訴訟。2017年11月,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維持商評委無效宣告裁定,駁回上海俊客公司訴訟請求。
③北京高院終審判定
上海俊客公司不服原審判決,向北京高院提出上訴,請求撤銷原判判決及被訴裁定。
北京高院認為:為了積極凈化網絡環境、引導青年一代樹立積極向上的主流文化和價值觀,制止以擦邊球方式迎合三俗行為,發揮司法對主流文化意識傳承和價值觀引導的職責作用,應認定“MLGB”商標本身存在含義消極、格調不高的情形。同時考慮到上海俊客公司除了申請“MLGB”外還申請了“caonima”等商標,以媚俗的方式迎合不良文化傾向意圖明顯。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輿情發展
3月4日,媒體報道了北京高院的審判結果,#李晨潘瑋柏潮牌商標被評低俗#話題發酵,輿情量迅速上升,于16時到達高峰。
3月6日,#李晨潘瑋柏潮牌商標被注銷#、#李晨回應潮牌商標被注銷#再次推動事件輿情發展。
3、重點博主
商標“MLGB”是由主持人李晨和歌手潘瑋柏創立的。娛樂圈博主獲悉這一消息后立即進行傳播擴散。
(重點博主,來源:識微口碑)
二、支持與反對,少數與多數意見交鋒
不管是在法院審判過程中還是互聯網上,對于商標“MLGB”,支持與反對的聲音一直爭鋒相對。
雙方觀點如下:
少數人持支持態度,認為“MLGB”指代不文明用語,僅局限在網絡環境中的年輕人群,尚不能構成固定含義,不能認為商標本身就具有危害道德風尚的含義,否則會限制語言文字或者拼音字母的使用。多數人持反對意見,提出證據證明“MLGB”最早即是指代不文明用語,且上海俊客公司并無證據證明“MLGB”是“My Life is Getting Better”的縮寫,也沒有證據證明這種用法為公眾熟悉或者能夠打消公眾心中“MLGB”與不文明用語之間對應關系所帶來的厭惡感。且商標“MLGB”的主要消費者幾乎都是網絡使用者,知道“MLGB”背后所指代的不文明用語。
在互聯網上持反對的聲音占據絕對優勢。75.4%持反對觀點的人認為字母“MLGB”,與不文明用語之間存在對應關系。在年輕層網民中,他們為了形成身份認同感,發展了一套龐大的語言縮寫體系,已經形成了使用縮寫習慣,商標“MLGB”容易讓這些群體產生聯想,從而產生厭惡感。
三、“MLGB”商標案是Z世代的勝利
“MLGB”商標案已經不是原告單個主體的勝利,它是互聯網網民習慣的勝利,是2.64億“Z世代”用戶群體的勝利。
據國家統計局數據,95后和05后人數達到2.64億人,他們是互聯網的原住民,被稱為Z世代。他們的主要休閑時間都花費在互聯網上,擁有屬于他們的社交游戲,社交圈子。為了與上一代區別開來,形成身份認同感和社交圈,一套龐大的語言縮寫體系在Z世代群體中盛行起來。“MLGB”在這些習慣用縮寫的Z世代中,容易與不文明用語形成對應關系,且潮牌“MLGB”的目標群體中,95后和05占據主體,容易對他們造成影響。
四、小結
法院判定商標“MLGB”低俗,為該商標最終定了性。該案件也為品牌商標設計提供了警醒:品牌可以獨特但不可以媚俗、低俗,任何商標都不能為追求潮流,罔顧社會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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