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新聞引發了網友熱議,重慶一男孩從小由爺爺奶奶帶大,1歲時父母離婚,如今12歲上了初中,最近卻借著上網課,買游戲裝備、打賞主播,不到一個月把老人一輩子10萬元積蓄花光。此事引發了大眾討論,平臺方是否有責任退還?父母生而不養在當代是否有過錯?平臺方如何識別/限制青少年大量充值打賞...
事實上,識微商情查詢了近三月以來的數據,發現網絡上新聞報道中有關青少年打賞游戲主播、充值游戲幣購買游戲裝備這種新聞屢見不鮮,也一直是網友討論的重點話題之一,而這種有關直播/游戲、父母教育、平臺機構的討論在重慶男孩事件上徹底爆發。
通過這些新聞報道,我們會發現新聞報道中的青少年主體年齡較小,大都為16歲以下;游戲充值/打賞的金額較大;原生家庭較為貧困,打賞的金錢多為家庭長期積蓄。而且這種事情發生在全國各地,并非一地區現象。
1、網絡輿論討論:
對于青少年游戲充值、打賞的新聞事件,網友一邊將新聞擴散告誡自己身邊的好友,一邊圍繞著為何游戲充值、打賞平臺方不能有效識別是青少年所為,并對其加以限制;青少年大量金額的充值打賞父母教育是否有過失,支付密碼怎么會讓小孩子得知?在青少年大規模游戲充值打賞后,平臺方是否有義務退還金錢等問題展開了討論。
對平臺:絕大多數網友認為平臺方應該加強制度完善,對游戲充值、打賞人群進行身份識別,限制青少年大量的游戲充值打賞行為,對于新聞事件中家庭進行全額退款。也有部分網友認為青少年過失行為父母教育也有部分問題,平臺方可以退款,但并不應該退還全額,應只退還部分以給與事件中家庭一個教訓。
對父母:部分網友認為青少你游戲充值打賞行為父母的家庭教育應占據主要責任,支付密碼這等重要的東西都讓小孩子得知,而且對于小孩子大量充值打賞行為沒有絲毫察覺,事情發生父母教育存在重大問題。也有網友認為當下青少年與家中長輩存在信息代差,很多長輩并不知道手機支付使用很多步驟,致使小孩子鉆了空子,不應該對父母過于苛責。但也要加強對于這方面的培訓教育,避免事件的再次發生。
對于青少年:網友對于事件主體中的青少年基本都是指責的聲音,網友紛紛拿自己青少年時期做對比,認為小孩子到了10歲以上左右的年紀,就已經知道自己做事情的后果了,游戲充值打賞就是自己自制力不強。對于事件要承擔主要責任,要強制加強行為管制。
2、國家政策、法律方面規定
對于青少年數額較大的游戲充值、打賞行為,國家在法律政策方面有哪些方面去防范整治呢?
《關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游戲的通知》在付費服務方面明確規定:網絡游戲企業不得為未滿 8 周歲的用戶提供游戲付費服務;8 周歲以上未滿 16 歲的未成年人用戶,單次充值金額不得超過 50 元人民幣,每月充值金額累計不得超過 200 元人民幣;16 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用戶,單次充值金額不得超過 100 元人民幣,每月充值金額累計不得超過 400 元人民幣。
根據我國《民法總則》規定,18周歲以上的成年人、16周歲以上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8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效力待定,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不滿8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一律無效,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
也就是說,不滿8周歲的未成年人無論用多少錢充值游戲都屬于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可以要求退還。8周歲以上18周歲以下未成年人,充值金額和自己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不能要求退還,不相適應的可以要求退還。
如果屬于可以退的情形,想要追回充值、打賞的錢需要先聯系游戲公司、直播平臺的客服。如果客服可以直接解決的話當然很好,如果不能解決的話,家長可以以對方為被告向法院提起請求確認充值游戲、打賞主播的行為無效或效力待定的訴訟,提起本確認之訴的家長同時需要承擔行為是由未成年人實施、監護人不知情的舉證責任。
此外,近日江蘇消保委約談騰訊等多家游戲、直播企業并建議,任何注冊用戶進行游戲充值或支付消費環節前,由系統彈出人臉識別界面進行用戶比對和認證,只有注冊用戶信息和人臉識別相匹配時,方可進入游戲充值或支付消費程序,否則不予通過。
3、企業如何避雷:
青少年游戲大量充值打賞行為除了事件主體家庭收到影響外,游戲/直播平臺方也是重要被影響者,也極易受到網友的指責,認為其沒有承擔社會責任,放任青少年打賞充值行為。企業要避免此類事件的重復發生,影響企業品牌形象或許可以從這些角度入手:
1、加強支付技術完善:防止此類事件的發聲,要從苗頭上杜絕。平臺方要加強支付技術上的完善,在用戶進行支付時,系統彈出人臉識別界面進行用戶比對和認證,只有注冊用戶信息和人臉識別相匹配時,方可進入游戲充值或支付消費程序。對于注冊主體為青少年用戶的充值,需要根據《關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游戲的通知》進行限制,并發送信息通知其父母長輩。
2、加強對于游戲/直播內容的監管:游戲尤其是游戲主播的收益主要來自于用戶打賞行為,青少年消費者對于游戲主播是比較信賴并樂于消費的。游戲平臺可以加強對于主播方面的培訓,在打賞方面要主動呼吁青少年減少打賞行為,避免青少年為一時沖動買單。
3、加強對于輿論的實時查看:青少年在進行數額較大的打賞、充值行為后,事件主體父母長輩一般都會求助于媒體或者在社交平臺上曝光,企業方面要實時關注網絡輿論,在相關性事件曝光中查看是否屬于自家平臺,針對性作出方案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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