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人林海起訴海底撈侵權,海底撈回應:已停止播放,這樣可否?
6月8日,音樂人林海@林海音樂 稱海底撈未經自己許可,將自己的音樂作品《琵琶語》等循環公開播放,并表示自己的經紀人找過海底撈不止一次,卻一直都沒有得到回復,音樂也一直在使用。
6月9日,@林海音樂 發表聲明稱,海底撈的行為已經嚴重侵害了就涉案音樂作品所享有的包括署名權、復制權和表演權等在內的著作權,嚴肅要求海底撈方面承擔停止侵權、消除影響和賠償損失等法律責任,并表示已向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與10日,@林海音樂 答記者問,稱去年年底就已經發現海底撈侵權,多次溝通未果,這是第一次維權。
6月11日,“中國經濟網”發文《音樂家訴海底撈侵權:店長知其社交媒體粉僅10萬后不回應》
當日,@海底撈火鍋 回應侵權一事,承認超期使用林海音樂,但稱一直未能聯系到林海。
6月12日,@林海音樂 回復@海底撈火鍋 說明,認為對方混淆視聽,逃避責任。
6月13日,@海底撈火鍋 發表聲明稱,協議到期之后未能續約是公司失誤,繼續使用林海作品是公司錯誤,目前海底撈門店已停止播放林海的音樂作品。
(發展趨勢,來源:識微口碑)
“海底撈侵權林海”事件全網情緒以負面為主,占比88.1%。除了事件本身比較負面,海底撈的回應也引發了不少網友不滿,認為“最后一句話陰陽怪氣”。
(情感分析,來源:識微商情)
(話題熱詞,來源:識微商情)
這次的維權戰,不是林海一個人在戰斗,圈內人士龔琳娜、王岳倫等紛紛支持。
@龔琳娜:林海是特別認真努力的好音樂人。前一段時間各種街舞節目用《忐忑》,老鑼也沒有收到任何版權信息。沒有對原創音樂的尊重,就沒有好音樂產生。
@王岳倫:支持林海老師維權!
部分網友認為“沒名氣”的林海維權是為“碰瓷”海底撈,但遭到了其他網友駁斥。
@靳東東哥的小迷弟:海底撈給林海又做了一次廣告,真不知道林海是誰!
@十八貝勒1990:難道放你的歌還要給版權?那你別出歌了。人家放這個歌要么是買的專輯,要么是下載的合法音樂。現在各大音樂軟件下載都是要錢的好不?!真受不了。只是用作背景音樂,又不是商業演出。想錢想瘋了吧。
@九染桃花:支持林海老師維權!不知道他是誰的,去搜一搜琵琶語和歡沁,以老師的業界地位實在是不需要靠這種方式炒作,請海底撈正視此事,而不是發一個公告敷衍了事!
此外,林海的維權措辭也被網友批評太過嚴重。
@微笑的月牙wh:感覺林海之前的聲明也太過嚴重了,說海底撈侮辱玷污了他的歌曲,還牽扯了一堆有的沒的,不就是到期了沒續費么?說清楚不就行了,給錢就不是玷污,不給錢就是玷污他的歌,這詞用的太重了,海底撈的回復也明顯看出來有氣,不是合格的公關。
媒體更多的從法律角度來解讀此事,認為應該尊重著作人的合法權益。
“正義網”發布的文章《海底撈已經被告上法庭了!火鍋店如何正確使用背景音樂?》先做了一個法律科普,這種以盈利為性質的商業場所播放背景音樂,需要先經過著作權人許可,支付版權費之后,才算是合法使用。并列舉了歐美國家在保護音樂版權上所做的努力。認為目前我國音樂版權保護仍處于不成熟階段,仍有相當數量的侵權使用者不尊重權利人的智力成果,拒絕為使用音樂買單。不論什么行業,都必須要做到合法經營,即使是一首歌,我們也應當尊重其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
“海底撈侵權林海”事件發酵至今,網絡上充斥著各種各樣的聲音,有好有壞,不管是對林海還是海底撈。但不得不說,這一次海底撈的輿情處理真的有點失敗!
在13日海底撈發布的聲明中,前面還在認錯道歉、表示愿意承擔責任,最后用“林海老師,這樣可否”這樣的說辭,有點不滿、挑釁的意味,成功將前面鋪墊的誠意認錯的形象毀于一旦。不少人用“陰陽怪氣”、“惡心人”、“傲慢”來形容他們的感受。這非常不利于輿情的處理,不但無法平息事態,反而激化矛盾、制造新的沖突。而這次不當的回應,也將給海底撈打上“傲慢”的標簽,可能會給將來的輿情處理帶來隱患。
其次,一些網友認為不就是放了一首歌而已,不必大動干戈。可以看出,還有許多人版權意識十分薄弱,甚至是完全沒有。這無疑助長了侵權的不良風氣,同時打擊了創作者的創作熱情,不利于文化產業的發展。
我國的保護版權之路還十分漫長,林海維權是一件好事,至少對廣大網友進行了一次科普,商業場所放歌也是要付費的。若林海維權成功,對于推動音樂版權保護也有積極的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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