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浙江杭州一輛網約車司機開車撞向男子小李,此前兩人因訂單取消問題發生肢體沖突。網約車平臺稱,已永久停止司機服務,司機被警方行拘7日、罰款200元。小李被平臺嚴正警告,被警方罰款500元。
但是引發網友爭論的正是這判決結果,撞人者才被拘留7日,罰款200元。多名網友質疑,司機行為涉嫌刑事犯罪。律師表示:傷情不重不構成刑事犯罪。
1、新京報一手促使輿情大爆發
為什么要把新京報作為事件的主體來說呢?
根據識微商情的數據檢索,新聞事件最早在16日晚22時由@錢塘晚報 發布在浙江24小時官網上。鑒于浙江24小時屬于本地新聞頻道,在網絡上影響較小,新聞報道并沒有引發太多人注意。隨后兩天新聞事件在網絡上斷斷續續傳播,但網絡影響力還是太低,相關數據不過百條。
直到19日,輿情發展才迎來了轉機,@新京報我們視頻 在上午9時左右發布了此新聞報道,并附加了司機開車撞人的視頻。新聞一經報道,迅速形成了第一波輿情峰值。
19日下午15點30分左右,@新京報 也接著發布了新聞報道,由于新京報本身用戶較多,加上新聞事件中結果的蹊蹺性,輿情迅速直線上升,形成了輿情的頂峰。可以說,正是新京報以及其下屬媒體報道,才將這則新聞的影響力無數倍的擴大,在網絡上引起了網友的熱議。
而@新京報 、@新京報我們視頻 也成為了輿情傳播中最具有影響力的傳播者,其報道內容不斷被網友轉發。其中新京報相關內容被傳播2003次,影響人數達3701萬人次,而新京報我們視頻相關內容被傳播780次,影響人數達835萬人次。
2、“自作”的新京報
開車撞人僅僅只拘留5日,氣憤不過的網友紛紛表述自己的不滿,“殺人未遂行政拘留?”、“社會主義特色法律”、“我們法律神奇的地方在于,想要什么樣的法律結果,就有什么樣的法律解釋,就是這么神奇”等各種言論在輿情發酵后層出不窮。在這樣的輿論情況下,各路媒體也順應潮流。
然而部分網友疑惑的是,這樣的判罰結果為什么律師表示沒有問題,而小李也會接受呢?出于好奇心,網友開始挖掘線索。很快,就有網友表示,事件的原情是乘客小李讓司機到另一個地方接他,司機不同意這樣的做法。乘客小李說那就取消訂單,司機讓乘客小李自己取消訂單,乘客小李不同意并發生口角先動手打傷司機,雙方斗毆中司機頭部多處軟組織挫傷(軟組織挫傷參考大連深夜女子被打事件),斗毆后期,司機報警為了防止小李逃跑,開車撞了乘客小李。
在“真相”出來后,相當一部分網友憤怒了,他們認為新京報這樣的媒體在報道新聞事件中不把事情來龍去脈說清楚,僅僅截取事件片面說事,把一方推向風口浪尖,對另一方閉口不談。新聞報道亂帶節奏激化矛盾,為了流量與點擊率故意分化網友。網友還翻出了重慶公交車墜河事件與江歌案中新京報的表現,口碑不佳的新京報成為了網友攻擊對象之一,網絡口碑再次下滑。
3、新京報影響輿論發展
在早期輿論中,結合新京報發布的視頻,網友緊緊扣住“網約車司機撞人”、“律師表示判決沒有問題”這兩個點抒發自己觀點,哪怕是部分網友挖掘出“真相”之后,網民的輿論中僅僅只多了一條討論話題“新京報的報道是否可信”。
輿情早期輿論集中在法律判決與司機惡行之上。對于法律判決,很多網友不理解法律判決的原理,只覺得不公平,對于結果不滿。這種情況下,網約車平臺就承擔了一部分火力,為什么這樣的司機網約車平臺還能通過審核呢?
盡管網約車平臺第一時間內就稱,已永久停止司機服務。但網友并不認賬,無法確認是某個具體平臺,那整個網約車行業就承擔了網友的怒火。在識微商情中搜索“網約車”等關鍵字會發現,相較于前一個星期的輿情口碑,新聞報道后,網約車行業的整體口碑不可避免的出現下滑情況。
而滴滴出行作為網約車頭號代表者,盡管新聞報道中并沒有指出具體是哪個網約車平臺,但網友潛意識認為就是滴滴的鍋而攻擊滴滴。在14日新聞報道中,滴滴、美團再收上海交通委罰單,拒不整改或將下架APP,滴滴出行口碑就急劇下降。但網約車司機撞乘客新聞報道一出,作為行業老大,無可避免的承受了大量的攻擊,負面情緒一直保持在較高的數值,滴滴欲哭無淚。
盡管在輿情后期,有網友把“真相”挖掘出來,網絡輿論也添加了批評新京報報道不完全的聲音。但輿論總體情緒早已定型,更多的網友潛意識把自己代入乘客小李的環境中,類似“顧客是上帝,但可以無止境的滿足顧客要求嗎?”、“當雙方沖突,自己占理且受到比較嚴重的傷害下,采取過激行為是正當防衛還是犯法呢?”這樣的聲音與思考在輿論中比較少見。
輿情發展的關鍵節點往往能引領與改變輿論的總體方向,但片面的思考只能發泄情緒,對立與過激往往只能成為網絡暴民,遠遠不能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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