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上午,網易云音樂發布公開信喊話酷狗音樂“狗年快樂”,在這份《關于給酷狗“山寨辦”團隊申請年終獎勵的建議》中,網易云音樂羅列出酷狗音樂的種種抄襲行為,諷刺酷狗音樂將網易云音樂“一起聽”和“云貝推歌”功能“酷狗化”,達到了“像素級致敬”的程度。隨后,酷狗音樂對該事件作出回應,稱:“06年做的QQ一起聽功能,能不能告別人山寨了我呢?”中國在線音樂行業互撕戲碼上演,引發輿論熱議,就“網易云音樂稱酷狗抄襲”一事展開討論。
2月2日10時40分,網易云音樂在社交媒體、微信等多個平臺發布公告《關于給酷狗音樂相關團隊申請年終獎勵的建議》,直指酷狗音樂存在抄襲行為,引發輿論關注熱議。公告中的“狗年快樂”“酷狗音樂‘山寨辦’”等詞匯,讓不少網友感嘆:網易云音樂“開撕”酷狗音樂“火藥味”濃厚;隨后,相關話題“網易云音樂稱酷狗抄襲”登上社交媒體熱搜榜,“吃瓜群眾”迅速集合,事件信息量猛增。11時28分,網易云音樂“一起聽”功能官方社交媒體“@一起聽官方號”發起“轉fa祝酷狗 狗年快樂的社交媒體”的抽獎活動,吸引更多網民參與傳播事件信息,推動事件熱度持續上漲,并于12時達到傳播最高峰。14時,“@鳳凰網科技”在“社交媒體”平臺發文放出酷狗音樂CEO謝歡疑似回應的朋友圈截圖,表示否認抄襲;18時,“@酷狗音樂”發文公布其所持的原創專利的相關信息,話題“酷狗音樂高管回應抄襲網易云”引發輿論持續關注。而除了傳播事件信息外,本時段內,部分輿論也從“酷狗音樂是否構成侵權”“‘互撕’背后的原因”等方面展開了討論,如“每日經濟新聞”發文《后版權時代在線音樂應用程序又開戰!-網易云音樂”手撕“酷狗,真的只為抄襲這事兒?》。
2月4日14時29分,網易云音樂再次發文《關于取消酷狗音樂相關團隊年終獎勵的建議》,針對酷狗官微回應博文所展示的專利文件進行了“否定”,隨后,相關話題“網易云再發長文懟酷狗”再次登上社交媒體熱搜榜,推動輿論對事件的持續關注,并于16時達到另一信息傳播高峰。本時段內,輿論關注的話題仍以傳播事件信息、討論‘互撕’背后的原因等為主。
“網易云音樂稱酷狗抄襲”引發全網關注,監測時段內,事件信息傳播量共13.5萬余條,相關信息主要分布于社交平臺(占比94.45%),其次是APP和新聞平臺。網易云音樂、酷狗音樂等將“社交媒體”“微信”等社交平臺作為發布公告信息的重要場所,是輿論信息較為集中分布在社交平臺的主要原因之一。而與社交平臺不同的是,APP與新聞平臺的內容則以傳播事件相關信息的文章為主,相關信息集中于資訊聚合類新聞網站及APP平臺。其次,“每日經濟新聞”“界面新聞”等部分主流媒體的分析性文章也引發了眾多媒體及網民的轉載與討論。
從情感分布來看,有關“網易云音樂稱酷狗抄襲”事件的社會情緒以正面為主,占比48.1%,主要涉及網民的調侃言論、對網易云或酷狗的支持表態等。中性信息占比30.7%,主要涉及傳播事件基本情況、分析在線音樂市場發展現狀、從法律角度分析討論侵權問題等內容。負面言論占比21.2%,主要為對網易云、酷狗的指責批評言論。
1.4.1 人群構成
在發布與傳播“網易云音樂稱酷狗抄襲”事件相關信息的博主中,以草根群體(普通+達人)最多,占比近8成。網易云音樂、酷狗音樂作為在線音樂市場的主流產品,擁有龐大的用戶群,此次網易云音樂突然“開撕”酷狗,立即成為網民關注的重點。其次為認證用戶群體(名人+企業+媒體+政府+團體+其他),占比20.6%。事發后,“@娛蜀黍”“@飯圈一姐蔡根花”等娛樂博主多次發布事件相關博文,參與事件討論,很大程度上帶動了普通網民對相關話題的關注和討論。
1.4.2 發文習慣
在“網易云音樂稱酷狗抄襲”事件的相關討論中,原帖信息占比21.2%,主要為媒體、自媒體和個人大V對“網易云音樂稱酷狗抄襲”信息的傳播;78.8%的網民通過轉評參與相關話題討論,表達自身觀點看法,進一步擴大話題影響力和傳播效果。
1.4.3 地域分布
對本次事件關注度最高的是廣東地區,其次是北京和山東地區。廣東區域經濟發達,同時酷狗音樂總部坐落廣東廣州,故而廣東的網民對此事的關注度最高。北京地區媒體資源發達,同時也有眾多的音樂制作公司,故而對此事的關注度也較高。山東地區作為國內人口大省,網民數量眾多,所以該地區的地域熱度也較高。
2月2日上午,網易云音樂在官方社交媒體發布公開信怒懟酷狗音樂“抄襲”,引發網民迅速圍觀討論,“吃瓜”“打起來”“奪筍”“陰陽怪氣”等成為熱門詞匯;而網民在關注兩者之間抄襲爭議的同時也提及了在線音樂行業,“在線音樂”“騰訊音樂”“蝦米音樂”“版權之爭”等詞匯的熱度隨之攀升。2日晚間,酷狗音樂副總裁謝歡在朋友圈發文疑似回應抄襲一事,“酷狗高管”“回應”“一起聽”和“已申請專利”等成為輿論提及的高頻詞。2月4日,網易云音樂再次發布長文嘲諷酷狗音樂公布的專利證據,“耍猴”“猴年快樂”“驢唇不對馬嘴”“詭辯”“專利文檔”等事件關鍵詞的露出率迅速提升。
2月2日,網易云音樂在官方社交媒體發布致酷狗音樂的公告,稱酷狗音樂平臺“山寨”網易云平臺上“一起聽”、“云貝推歌”等功能,并在頁面設計、交互形式、購買玩法等方面將原有的網易云產品設計“酷狗化”,引發輿論熱議。針對該事件,輿論以傳播事件詳細情況為主,相關信息占比51.3%,如“新京報”文章《網易云音樂譴責酷狗音樂“山寨”其推歌功能、頁面設計等》、“@財經網”博文“網易云音樂diss酷狗:‘山寨辦’一直將網易云音樂新功能酷狗化”“@新浪科技”投票博文“網易云音樂手撕酷狗,你站誰?”等。2月2日晚間,酷狗音樂副總裁謝歡在朋友圈發布的回應、以及酷狗音樂官方社交媒體發布的否認抄襲的專利圖片等證據引發輿論關注。2月4日,網易云音樂在官方社交媒體貼出圖文與專利鏈接駁斥酷狗音樂列出的專利文檔,再次引發輿論熱議。網易云音樂與酷狗音樂在抄襲問題上頻頻發聲,雙方發布的回應吸引了媒體關注和網民熱議,相關信息占比24.5%。除此之外,也有部分輿論開始分析和解讀互聯網大廠“開撕”的背后原因,其中“在線音樂行業競爭加劇”“互聯網企業派系斗爭”以及“網易利用輿論戰炒作”等觀點交相碰撞、莫衷一是,相關信息占比13.2%。如“每日經濟新聞”文章《后版權時代在線音樂APP又開戰! 網易云音樂“手撕”酷狗,真的只為抄襲這事兒?》、“鈦媒體APP”文章《酷狗音樂抄襲網易云?都是產品同質化的鍋》和自媒體“刺猬公社”文章《網易云給酷狗拜年,沒安好心?》等。8.4%的相關信息主要討論了酷狗音樂是否構成侵權一事,其中多數媒體援引了業內人士“侵權認定難度大”的觀點,網民則持“吃瓜”的態度觀望。
1、“抄襲”之爭
網易云音樂接連發文怒懟酷狗音樂后,“誰抄襲誰”“是否構成侵權”“模仿和抄襲的邊界”和“知識產權保護”等成為輿論關注的重點話題。
首先,在“誰抄襲誰”這一問題上,輿論態度整體傾向于中立。雖然網易云音樂與酷狗音樂都極力拿出專利證據來證明自身在產品上的獨創性和領先性,但并未能真正獲得大眾的信服。部分輿論從中國互聯網企業崛起壯大的發展史出發,認為討論“誰抄誰的”這個問題幾乎沒有什么現實意義。因為抄襲在國內互聯網企業中并不鮮見,甚至是一種攻擊打壓競爭對手的常見商業手段。他們認為國內互聯網企業在早期依靠“模仿”或“抄襲”起家已是心照不宣的事實,沒有哪個企業敢保證自己100%是干凈的。在此風氣下,現在大眾對于APP抄襲一事已是見怪不怪,抱著“無所謂”的心態。作為主動發聲打擊抄襲行為的網易之前也被曝光過抄襲別家軟件,因此網民對于此次“網易云音樂指責酷狗音樂抄襲”一事并未形成明顯戰隊,而是抱著“吃瓜看戲”的態度,用極具娛樂化、調侃性的話語評論此事,沖淡了網易云音樂維權的合理性和嚴肅性。其次,對于“是否構成侵權”的問題,多數輿論從行業生態發展和國內立法角度進行分析,認為即使酷狗音樂有抄襲嫌疑,但難以認定為侵權。有輿論指出,目前國內著作權相關法律只保護表達,不保護思想。網易云音樂指出酷狗音樂抄襲其功能,而產品功能本質上屬于設計者的設計理念或思想,根據《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第6條的規定:“對軟件著作權的保護不延及開發軟件所用的思想、處理過程、操作方法或者數學概念等”,網易云音樂很難通過法律維權成功。
2、網易云“手撕”酷狗的原因
在關注“是否構成抄襲”這一問題之外,網易云此次突然“劍指”酷狗的原因也成為輿論討論重點。部分輿論在歷數中國各大互聯網企業的抄襲案例,并從法律角度入手指出網易云音樂所謂的“抄襲”實錘難定的前提下,認為網易云音樂的此番操作,與其說是為了維權,不如說是為了營銷。
2013年4月,由網易開發的音樂產品網易云音樂正式發布,依靠獨特的唱片設計界面、以及歌單、音樂社區等核心要素,網易云音樂受到眾多文藝青年、小眾音樂文化愛好者的追捧,在短短7年內,就拿到了音樂總用戶數突破8億、企業估值達80億元的不俗成績。然而,面對騰訊體系下TME(騰訊音樂集團,2016年由中國音樂集團和騰訊集團合并成立,旗下音樂產品包括QQ音樂、酷我音樂、酷狗音樂)對華納、索尼、環球等版權巨頭的不斷引入,網易云音樂陷入歌單不斷變灰,用戶流失的窘境之中。據第三方數據統計,2020年10月,QQ音樂的月活用戶已經達到20122萬人,酷狗音樂月活則為18769萬人,但相比之下,網易云音樂的月活則僅為8895萬人,明顯有著數量級的差距。在部分輿論看來,面對無版權這個硬傷,網易云如果還不能積極發聲營造關注度,那么就難保不會成為下一個蝦米音樂。而此番針對酷狗音樂的“云喊話”,也不是為了就抄襲本身論個對錯,而是試圖將創新和被抄襲的標簽與自己捆綁,借此來營造一種自己是互聯網數字音樂領域“創新先鋒”的形象。而對于網易云公開信中諸如“狗年快樂”之類的幽默用詞,有輿論則將其視為是網易云進行人設轉換的一次成功嘗試,以掃除其從2019年開始背負的“網抑云”和“人造抑郁癥實驗室”的輿論印象。
近些年來,我國在線音樂用戶規模逐年增長,截至2020年12月在線音樂用戶規模已達6.5億。目前,我國在線音樂市場主要呈現出數字音樂內容付費業務穩步發展、各平臺進入存量競爭階段、平臺致力構建內容“新秩序”等特點。
自2015年我國加強對網絡音樂版權管控起,國內數字音樂的內容付費業務開始步入起步階段。在宣揚版權意識、開始版權付費的同時,各在線音樂平臺也積極利用拓展社交娛樂和演藝娛樂(如構建社交圈、開啟k歌演唱)等方式,提高平臺內容多元化程度,以達到培養用戶付費習慣、實現向付費模式轉變的目的。根據第47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10月,我國網絡音樂付費用戶已超過7000萬,付費聽歌正逐步被我國網絡音樂用戶所接受。
但在付費用戶規模不斷擴大的同時,在線音樂新用戶數的增速卻在逐步放緩。數據顯示,2020年我國網絡音樂用戶增速為3.6%,較2019年的10.3%有明顯回落。平臺用戶規模逐步穩定,并逐步將重心放置在深耕用戶、提高用戶粘性等方面,行業從增量紅利時代轉入存量紅利時代。
此外,在平臺構建內容“新秩序”方面,“原創扶持”成為平臺關注重點。各平臺除在音樂版權資源爭奪持續發力外,也在不斷推出各類原創計劃,包括QQ音樂“地心引力”計劃、騰訊音樂人“原力計劃”、網易云音樂“云梯計劃”等,這些計劃在幫助華語樂壇原創力量“成長”的同時,也成為在線音樂平臺構建內容“新秩序”的核心推動力。平臺對于音樂人的扶持投入不斷升級,投入金額從百萬至億級的轉變,更好的為原創音樂人提供了專屬主頁、原創榜單、歌曲推薦、專輯制作等多維度推廣扶持計劃,使得數字音樂內容“新秩序”不斷規范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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