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市場監管總局依據《反壟斷法》對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阿里巴巴集團)在中國境內網絡零售平臺服務市場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立案調查,于2021年4月10日多平臺公布調查結果,對阿里巴巴集團處以182.28億元的罰款。阿里巴巴集團被罰182.28億元的消息,引起輿論廣泛關注。作為中國國內目前處罰金額最高的一次反壟斷處罰,阿里巴巴被罰百億事件對阿里巴巴集團及整個互聯網行業的影響成為本次輿論場上熱議的重點。
4月10日9時,有關阿里巴巴被罰百億及回應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
在監測時段內,全網有關“阿里涉壟斷被行政處罰百億”的信息共計22萬余條。4月10日9時,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通過官網、社交媒體、微信等平臺發布“對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在中國境內網絡零售平臺服務市場實施‘二選一’壟斷行為作出行政處罰”的信息,引發輿論關注。
同一時段,“@人民日報”“@央視新聞”“@共青團中央”等媒體大V對該事件進行傳播報道,助推相關輿情快速擴散。該階段多以信息傳播為主,主要集中在社交平臺發酵。隨后,“@阿里巴巴”通過社交媒體平臺回應稱:“對此處罰,我們誠懇接受,堅決服從”。相關信息再次被“人民日報”“@央視新聞”等媒體跟進報道,推動事件熱度持續上升,于10點到達該事件的傳播高峰。這一時段內,網民情緒表達較為活躍,相關言論主要集中在“支持市場監管總局決定”“嚴查存在壟斷行為的企業”“支持阿里改正”等。11時,“阿里巴巴”針對該事件再次通過官方社交媒體及微信平臺做出回應,其回應態度和整改措施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另外,有部分輿論分析表示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此次做法有利于促進互聯網企業、平臺及行業的良性發展。隨后,該事件的輿情熱度開始大幅回落。此外,4月12日上午8點,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兼CEO張勇通過電話會議表示,預計監管部門的反壟斷處罰不會對阿里巴巴造成重大負面影響,相關信息引發媒體小范圍內的關注。
在監測時段內,全網有關“阿里涉壟斷被行政處罰百億”的信息主要集中在社交平臺,占比55.9%。其次是APP和新聞平臺,分別占比27.3%、11.9%。其中,“@人民日報”“@央視新聞”“@市說新語”等媒體大V、政府官博發布及傳播跟進該事件的相關情況,引發輿論關注。另外,“@胡錫進”“@林哥觀察”“@正人力天”等社交媒體大V也參與對該事件的傳播及發表相關看法,引發部分網民積極參與討論。意見領袖的推動使該事件短時間內在社交平臺迅速發酵及爆發。APP和新聞平臺則以客觀傳播及分析該事件為主。其中,“今日頭條”“騰訊新聞APP”等資訊聚合類平臺的信息多為傳播事件具體情況,而“人民日報”“經濟日報”等媒體則以點評和分析為主,助推事件熱度不斷擴散。
從情感分布來看,有關“阿里涉壟斷被行政處罰百億”事件的社會情緒主要以負面為主,占比44.3%。部分輿論對阿里壟斷市場行為一事表示不滿,并表示希望嚴懲阿里及其他存在壟斷行為的企業。中性情緒占比32.5%,主要來自媒體及網民對該事件的客觀傳播及分析。正面情緒占比23.2%,相關內容除了表達對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的支持外,還有部分輿論分析認為,該事件具有分水嶺的意義,能倒逼阿里及整個互聯網行業更加合規發展。
網民言論主要來自社交媒體的普通用戶,占82%,阿里巴巴作為互聯網企業巨頭,其動態易引發網民關注。其余言論來自社交媒體的認證用戶群(名人+媒體+政府+企業+團體+其他),總共占18%,名人類用戶在此次事件中處于意見領袖地位,針對阿里巴巴被罰事件發表的觀點性文章和分析評論,帶動了普通網民參與討論。
在該事件的相關討論中,原創信息占比23.2%,多為媒體和個人用戶傳播該事件詳情及表達自身觀點,如討論阿里巴巴被罰對其自身和互聯網行業的影響等。76.8%的網民則通過轉評意見領袖的原創信息參與相關話題討論,進一步擴大了事件影響力和傳播效果。
對本次事件關注度最高的是廣東地區,其次是北京和上海地區。這三地的經濟發達、媒介資源豐富和網絡普及程度高,因此該事件相關話題關注度和參與度最高。
4月10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于多平臺公布阿里巴巴被罰百億的消息,“阿里”“反壟斷”“二選一”“罰款”和“182億”等事件關聯詞成為熱門詞匯。在傳播阿里被罰事件信息的同時,部分輿論呼吁展開對其他互聯網公司及平臺的反壟斷調查,“騰訊”“餓了么”等知名互聯網公司被輿論頻頻提起。同時,阿里巴巴及公司高層張勇針對阿里巴巴被罰百億事件作出回應,“回應”“堅決服從”等詞熱度隨之攀升;4月13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召開了互聯網平臺企業行政指導會,并于14日集中公布首批與會的“字節跳動”“拼多多”等多家互聯網平臺企業依法合規經營承諾,“平臺經濟”“依法合規經營承諾”“行政指導會”“良性”“市場監管”等詞的露出頻率隨之升高。
在“阿里涉壟斷被行政處罰百億”事件的相關信息中,傳播阿里巴巴被罰事件的信息以及跟進阿里應對措施成為媒體報道的主要議題,相關新聞分別占比32.7%和26.2%。其次,部分媒體將解析天價罰單的影響作為報道重心,從健全平臺經濟體系、互聯網行業監管等角度進行解讀,認為我國平臺經濟發展正處在關鍵時期,此次監管部門處罰阿里巴巴集團,對企業發展是一次規范扶正,對行業環境是一次清理凈化。如文章《人民日報:推動平臺經濟規范健康持續發展》《阿里巴巴是否已大勢已去?壟斷企業是否將迎來寒冬?》等,相關新聞占比21.4%。同時,部分媒體在傳播阿里被罰信息、跟進阿里巴巴回應之余,關注官方后續舉措,對監管總局等單位召開互聯網平臺企業行政指導會一事進行了報道,如文章《三部門聯合召開互聯網平臺企業行政指導會》《三部門:互聯網平臺企業強迫實施“二選一”等問題必須嚴肅整治》等,相關新聞占比16.6%。此外,還有部分媒體報道涉及阿里股價變動、阿里業務等方面,此部分報道占比3.1%。
與媒體信息不同,網民言論更顯主觀情緒。除了參與事件信息傳播外,討論此類壟斷現象,呼吁相關部門展開對騰訊、餓了么等其他互聯網企業及平臺的反壟斷調查是網民輿論場的主要呼聲。還有部分網民參與討論和分析阿里涉壟斷被行政處罰百億事件的原因及該事件對阿里未來及互聯網行業帶來的影響,多數輿論認為這張為阿里巴巴開出的天價罰單不僅終結了過去中國互聯網狂飆突進的野蠻時代,也是在敲山震虎,對其他互聯網平臺企業發出警示。此外,還有部分網民對市場監管總局等單位召開互聯網平臺企業行政指導會等舉措表示支持和贊同,認為這昭示著官方對互聯網行業管控的決心,相關言論圍繞完善反壟斷政策及法律、互聯網行業監管舉措等方面展開。
4月10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依法對阿里巴巴集團實施“二選一”壟斷行為作出行政處罰,罰款182.28億元。這一天價罰單落地后,“阿里巴巴股價變化”“阿里巴巴未來業績與經營管理”成為輿論討論這次處罰對阿里巴巴影響的主要話題。
股價方面,收到182億元的監管處罰的當天,民間輿論場大多認為阿里巴巴股價將會迎來下跌。但此后首個交易日,阿里巴巴港股股價高開至230港元/股,相對于前一個交易日218港元/股,上漲5.5%。隨后,公司港股股價持續走高,盤中最高為237.6港元/股,最高漲幅8.99%。截至收盤,公司收盤于232.2港元/股,漲6.51%,市值增長3079.84億港元。對于阿里巴巴港股逆市上揚,輿論大多認為這是阿里巴巴利空釋放后的股價反彈。自2020年11月起,阿里巴巴持續“水逆”,股價持續大跌,期間最大跌幅達到33.85%,總市值蒸發超過2500億美元。部分輿論認為,此次調查可以使阿里巴巴擺脫監管的不確定性,有助于解除公司股票面臨的監管壓力,處罰落地代表著阿里巴巴利空釋放。而部分輿論則持相反態度,認為阿里股價大漲更多是資金入場的推動,在強監管時代,處罰落地并不意味公司利空出盡。此外,也有業內人士指出,反壟斷罰單打斷了互聯網公司成長的邏輯,不能排除資金拉高出貨的可能。
經營方面,“拆分疑慮”和“未來發展”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一方面,2020年12月,市場監管總局對阿里巴巴集團展開反壟斷調查,對此,市場便傳言稱阿里巴巴可能被拆分。此次處罰落地后,輿論普遍認為這一決定能緩解阿里巴巴主要壓力,阿里巴巴暫時無需進行重大的組織重組和資產剝離,驅散了此前市場對阿里巴巴可能拆分的疑慮。另一方面,對于阿里巴巴的未來發展,阿里巴巴CEO張勇回應稱,預計監管部門的反壟斷處罰不會造成重大負面影響,公司將會做出更多行動減少商戶經營成本。但業界則普遍認為,短期來看,此次處罰將制約阿里巴巴市場份額進一步擴大,挽留商戶和產品及服務升級方面的投資亦將降低其利潤率,進而拉低阿里巴巴的業績。長期來看,市場將重新加強對阿里巴巴業務方面的關注,尤其是阿里巴巴如何應對來自京東、拼多多等其他電商的沖擊。輿論對此普遍持積極態度,認為阿里巴巴初步消除了業務經營的不確定性,釋放了長期經營風險,預計未來將更加注重社會價值與科技創新。同時,隨著反壟斷監管不斷收緊,互聯網巨頭的“圍墻”或能打開,這對阿里巴巴來說是一次挑戰也是機遇。有機構指出,中長期來看,數字化趨勢不變,阿里巴巴的核心商業價值依舊穩固,其科技布局與投入的長期價值有望逐步體現。
“182億的天價罰單”不僅給阿里巴巴的運營體系帶來一定影響,也將一場“行業管制風波”送至整個平臺經濟與互聯網行業。其中,“反壟斷”成為輿論場的主線話題。反壟斷,即反對壟斷和保護競爭的法律制度,反壟斷法也是市場經濟國家基本的法律制度(又稱反托拉斯法)。作為經濟轉型國家,中國《反壟斷法》本身就被賦予創造競爭、限制公權力侵蝕競爭機制、推動經濟體制改革的特殊使命。直觀來說,作為“經濟憲法”,《反壟斷法》不僅有利于維護市場競爭秩序,而且深入觸及企業的經營模式和商業邏輯,對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維護市場和諧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回歸事件來看,當下移動互聯網帶來的紅海效應逐漸衰退,流量端的競爭進入存量博弈階段,各平臺已經由享受人口紅利轉移至爭奪消費者有限時間約束和預算約束,“二選一”等壟斷行為成為資本擠壓中小型商戶的常見手段。基于這一前提,業界認為阿里巴巴此次因壟斷被罰引發的現實意義遠超案件本身。一方面,創下記錄的罰款額度體現了政府對互聯網監管的提速,也足夠對互聯網行業的后續規范起到警示作用。近年來,由于數字經濟和網絡技術的飛速發展,部分互聯網平臺對實體經濟的壟斷之勢愈演愈烈,平臺方對各項資源的裹挾給消費者、商家乃至社會經濟發展都帶來了一定沖擊。對此,輿論普遍認為阿里被天價罰款是政府邁出平臺經濟治理的關鍵一步,也是互聯網行業野蠻生長時代與規范發展時代的“分水嶺”。同時,部分學者也從經濟發展角度,指出在針對互聯網反壟斷的風暴中,懲處和打壓均非主要目的,其實質是讓平臺更好地服務于國民經濟的發展,而非凌駕于實體經濟之上。
另一方面,互聯網壟斷格局的打破也有望緩解各巨頭之間的互贏共處困境。以阿里、騰訊、網易等為例,在成為巨無霸的體量后,雖然其發展領域互有交錯,但各項業務獨立劃分,合作、交互等情況鮮少可見,競爭關系也愈發復雜。部分從業人士指出,這些大型平臺若是持續處于沒有約束地成長,在競爭和發展中,勢必會以穩固市場地位為核心,減少創新成本的投入和擠壓中小企業的生存空間,最終形成“大而不能倒”的局面,在帶來巨大金融風險的同時,也將中國整個數字經濟體系裹挾其中。基于這一說法,有科技類媒體對當前監管層對重視互聯網反壟斷工作的原因展開深層次分析,并認為以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為核心的互聯網行業管制將會成為中國經濟的重點工作之一。
近年來,隨著互聯網平臺的技術進步及商業模式創新,推動平臺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也帶來了一些新的問題,有關泄露平臺用戶隱私、利用大數據殺熟、互聯網平臺“二選一”及利用自身優勢構成不正當競爭等問題頻出,給其他企業及行業發展造成較大的負面影響,有關加強互聯網平臺經濟治理的呼聲日益高漲。4月10日,“阿里涉壟斷被行政處罰百億”意味著邁出了互聯網平臺經濟治理最重要的一步,而隨后召開的互聯網平臺企業行政指導會,更是表明互聯網平臺及行業或將迎來強監管時代。
【文章聲明】識微科技網倡導尊重與保護知識產權。本網站文章發布目的在于分享輿情知識。部分內容僅是發稿人為完善客觀信息整理參考,不代表發稿人的觀點。未經許可,不得復制、轉載、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網站的內容。如發現本網站文章、圖片等存在版權問題,請及時聯系并發郵件至zhangming@civiw.com,電話:4008299196,我們會在第一時間刪除或處理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