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國家網信辦一則《網絡安全審查辦公室關于對“滴滴出行”啟動網絡安全審查的公告》,讓剛剛在美國低調上市“滴滴”置身輿論漩渦之中。而后,隨著國家網信辦關于“下架滴滴出行APP”“七部門聯合進駐滴滴開展網絡安全審查”等審查決定的陸續公布,更是讓“滴滴”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滴滴為何會被審查?滴滴是否真的存在信息泄露?此次事件對網約車行業有著怎樣的影響與警示等成為輿論議論重點。
二、輿情態勢
“滴滴出行APP下架”的相關信息在新聞平臺、社交平臺等廣泛傳播。
7月2日晚間,國家網信辦發布《網絡安全審查辦公室關于對“滴滴出行”啟動網絡安全審查的公告》,引發媒體網民關注。7月4日晚間,國家網信辦再發公告《關于下架“滴滴出行”APP的通報》,引發輿論持續關注;20時,“@滴滴出行”針對被要求“下架整改”一事迅速發文回應表示“將認真整改”,事件相關熱度持續上升,于7月4日達到傳播最高峰。隨后,相關輿情熱度開始回落。
7月2日晚間,國家網信辦在官網、官方微信公眾號等多個渠道發布《網絡安全審查辦公室關于對“滴滴出行”啟動網絡安全審查的公告》,相關信息被“新華社”“中國新聞網”等多家媒體轉發傳播后,引發網民關注并參與討論,“滴滴出行被實施網絡安全審查”“滴滴暫停新用戶注冊”“滴滴股價大跌”等成為熱門話題。7月3日,有關“滴滴為何會被實施網絡審查”話題的信息民間輿論場加速傳播,事件熱度持續增長;下午13時,針對輿論中出現“滴滴為赴美上市把中國道路信息和用戶數據泄露給美國”的傳言和猜測,“滴滴出行”副總裁李敏“@liminx”在“社交媒體”平臺發文回應稱“絕無可能把數據交給美國”,隨后“@滴滴出行”官方社交媒體轉發副總裁所發上述博文表示“希望大家不造謠、不傳謠”,引發輿論持續關注討論,“滴滴辟謠將國內數據交給美國”等成為熱門話題。本時段內,“滴滴為何會被實施網絡審查”“滴滴是否存在數據泄露行為”等成為網民議論的重點話題;媒體方面,主要為對“滴滴出行被審查”等相關信息的報道傳播。
7月4日晚間,國家網信辦再次發文《關于下架“滴滴出行”APP的通報》表示:“滴滴出行”APP存在嚴重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問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相關規定,通知應用商店下架“滴滴出行”APP。隨后,相關信息被“人民日報”“央視新聞”“環球網”等多家媒體轉發報道,大量網民參與關注事件進展情況,事件熱度迅速上升。20時,“@滴滴出行”在“社交媒體”平臺發文回應“APP下架”一事,表示“將認真整改”,而后話題“滴滴出行APP下架”登上社交媒體熱搜榜,事件相關熱度飆升,并于20時達到傳播頂峰。從整體上看,本時段民間輿論場表現活躍,在關注傳播“滴滴出行APP下架”信息、支持監管部門嚴查“滴滴”的同時,“滴滴出行被審查原因”仍然成為網民討論的中心話題,其中,“@一玶海岸”“@本來老六”“@貼吧君”等社交媒體大V參與討論、表達觀點,助推事件熱度不斷上升;此外,少數網民也對“老用戶、已下載APP用戶是否可繼續使用”表達了關注。就媒體輿論場而言,以“人民日報”“環球網”等媒體參與傳播“滴滴被審查進展情況”“滴滴出行APP下架”等信息為主,其在一定程度擴散了事件影響范圍。
7月7日輿情開始逐漸回落。在這一時段內公眾的視線主要集中在國家網信辦持續公布的對“滴滴”的審查通報,以及滴滴APP、微信小程序在各個平臺下架等相關信息。7月7日,“滴滴官網下架滴滴出行APP”“滴滴小程序被下架”等關于“滴滴出行”在各個平臺下架的相關信息,引發輿論關注。7月9日、7月16日,國家網信辦先后發文《關于下架“滴滴企業版”等25款APP的通報》、《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等七部門進駐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開展網絡安全審查》公布對“滴滴出行”進行審查的進展情況,引發媒體網民持續關注,成為事件熱度維持的重要原因,相關如“滴滴企業版APP嚴重違法違規”“網信辦等七部門進駐滴滴”等成為重點話題。同時,9日,“@滴滴出行”發文回應“滴滴企業版APP下架”,表示“將深入排查、認真整改”,也是輿論關注討論的主要信息。本時段內,媒體除報道事件進展情況、滴滴回應動態等信息外,也對“國內網約車行業發展”等話題展開了討論;而民間輿論場的則主要關注事件情況、支持調查結果為主。
“七部門進駐滴滴進行網絡安全審查”引發全網關注,監測時段內,事件信息傳播量共76.9萬余條,相關信息主要分布于社交平臺(占比67.74%),其次是APP和新聞平臺。具體來看,“社交媒體”“微信”等社交平臺成為國家網信辦、以及涉事企業“滴滴出行”發布公告信息、做出回應的重要場所,是輿論信息較為集中分布在社交平臺的主要原因之一。而與社交平臺不同的是,APP與新聞平臺的內容則以傳播事情相關事實及進展的文章為主,多集中于資訊聚合類新聞網站及APP平臺。此外,“每日經濟新聞”“經濟參考報”等部分媒體的分析性點評文章也引發了眾多媒體及網民的轉載與討論。
對于此番滴滴被調查下架一事,網絡社會情緒以負面為主,主要為指責、批評以及質疑滴滴的相關言論;中性信息占比18.9%,主要包括媒體、網民對有關客觀事實進展的相關報道和信息傳播等;此外,還有13.8%的正面信息,主要為對相關部門調查滴滴的支持贊同言論。
自7月2日起,國家網信辦宣布對“滴滴出行”啟動網絡安全審查,滴滴事件正式進入大眾視野。“滴滴”國家網信辦“網絡安全審查”等相關詞匯熱度開始攀升。隨后,滴滴為在美國上市將國內用戶信息打包出售給美國的傳言甚囂塵上,“上市”“美國”“信息泄露”“數據泄露”“道路數據”和“國家安全”等詞匯被輿論頻繁提及。在此期間,指責滴滴“賣國”“叛國”以及抨擊滴滴背后“資本”“股東”的言論也隨之上漲,“柳家”“資本家”“軟銀集團”“外資”等詞匯的露出率明顯增長。7月16日,國家網信辦發布通知稱七部門聯合進駐滴滴開展網絡安全審查,本次滴滴事件再次迎來輿論關注小高峰。“公安部”“國家安全部”“自然資源部”“稅務總局”等國家部門名稱成為輿論討論的熱詞,背后代表的意義和督查力度成為熱門議題。此外,“滴滴出行”APP的下架風波,也使輿論關注網約車行業的發展,“壟斷”“整改”等詞匯的熱度也較高,而作為滴滴替代品的“高德”“曹操出行”等打車軟件相關詞匯也有較高頻次的露出。
媒體話題方面,“滴滴APP下架”和“滴滴被相關部門入駐調查”等事件進展成為媒體報道重點,相關媒體文章總占比超8成。事件發生以來,滴滴針對相關公告和輿論多次在官方社交媒體等渠道進行回應,也成為部分媒體的報道重點,相關文章占比7%。作為當前國內最大的網約車平臺,滴滴此番被調查對國內網約車行業也產生一定的影響,美團打車于7月8日在北京正式上線、T3出行持續數日的朋友圈投放廣告、高德打車優惠活動等動作頻頻,對此,部分媒體文章分析認為雖說各路網約車勢力再度發起進攻,但能夠攪動的市場格局變化水花并不大。但也有媒體表示,從當前事態發展來看,滴滴這次可能會面臨失去整個網約車市場的局面。此外,還有3.1%的其他媒體文章,相關內容以聚焦滴滴發展史以及聚焦柳傳志、柳青為主,如“騰訊網”文章《滴滴背后:柳傳志家族的“商業帝國”》等。
網民話題方面,34.3%的網民言論對“滴滴被調查”這一事件客觀進展進行了傳播。30.7%的網民言論對于滴滴被查的原因進行關注討論,結合滴滴此前的“低調上市”,網民對于滴滴涉嫌國家道路數據泄露、用戶數據泄露的相關猜測懷疑不斷,同時伴隨諸多指責批評聲音。但也有少數輿論站在滴滴一面,認為具體原因需靜待官方調查結果。19.8%的網民言論對有關部門調查滴滴的這一舉動表示支持和肯定,要求對滴滴展開嚴查,同時也有部分輿論呼吁對其他在美上市企業啟動數據泄露調查。9.5%的網民言論對滴滴回應進行傳播和討論,相關言論負面情緒明顯。此外,還有5.7%的其他言論,主要涉及對我國網絡數據安全監管力度的討論、滴滴代言人以及對資本的相關批評調侃言論等。
7月2日,國家網信辦突然宣布對滴滴開展網絡安全審查,一時間,滴滴陷入輿論風暴中心。截止目前,國家監管部門對滴滴已展開下架APP、多部門聯合進駐審查等多項行動,但滴滴的具體問題尚未有定論。縱觀現下輿論場,雖然針對滴滴被查的各種猜測不斷,但“數據泄露”是獲得輿論認同度較高的一種觀點。
數字經濟時代,個人信息、國家數據與國家安全休戚相關,超大互聯網平臺的數據資料是大國博弈的重要戰略資源,一旦遭到泄露,后果不堪設想。多數輿論認為滴滴此次被查與其赴美上市聯系密切,因為官方通報中直接提及了“維護國家安全”,猜測滴滴在美國監管壓力下極有可能已存在數據泄露問題,因此遭受國家“重拳”監管。有輿論從數據跨境流動的監管角度分析,表示中國企業赴美上市將不可避免地涉及數據跨境流動問題,而大量規模化的數據跨境流動將會給國家安全帶來嚴峻挑戰。根據美國《外國公司問責法案》規定,滴滴要想保留上市資格,必須滿足信息披露要求,否則就有可能被取消上市地位。而這些有關信息的披露,勢必導致重要數據、個人信息的泄露。眾所周知,滴滴是國內網約車行業市場占有率第一的企業,擁有海量的用戶個人信息、支付信息、交通數據、道路規劃和車內錄音等數據,這些數據信息如果被別國收集、延伸利用,對中國國家安全構成的侵害和威脅不言而喻。基于此,輿論普遍對滴滴被網絡安全審查表示支持,認為國家安全高于一切,滴滴如果真的為了在美國上市枉顧國家利益、泄露用戶數據,就必須承受嚴格的監管和審查、受到法律的嚴懲。此外,也有極少數輿論提出要理性看待滴滴被查,認為目前事件尚未定性、結果未明,不應該過早下結論,將滴滴打成“賣國賊”,何況滴滴體量較大,事關成百上千萬司機的飯碗,更應該謹慎對待。
在發布與傳播“七部門進駐滴滴進行網絡安全審查”事件相關信息的博主中,以草根群體(普通+達人)最多,占比超8成。其次為名人群體,占比10%,事發后,部分網絡大V多次發布事件相關博文,參與事件討論,很大程度上帶動了普通網民對相關話題的關注和討論。
在“七部門進駐滴滴進行網絡安全審查”事件的相關討論中,原帖信息占比14%,主要為媒體、自媒體和個人對事件客觀進展信息的傳播以及相關調侃評論言論等;86%的網民通過轉評參與相關話題討論,表達自身觀點看法,進一步擴大話題影響力和傳播效果。
對本次事件關注度最高的廣東地區,其次是北京和上海地區。廣東區域經濟發達,媒體資源豐富且網民數量眾多,因此廣東地域熱度最高。滴滴總部坐落于北京,同時相關政務和媒體賬號也多分布于北京地區,因此北京的區域熱度也相對較高。
自2000年美國率先在國家安全系統中對采購予以安全審查開始,建立網絡安全審查制度,維護網絡數據安全已然成為世界各國的共識。目前主要西方國家都已經建立各種形式的網絡安全制度,同時其審查范圍也在不斷的延伸擴大。而與國外的網絡安全審查相比,中國網絡安全審查制度仍處于通過預防性措施為安全措施留有余量,以達到網絡安全可控穩定運行目的的“防御性駕駛”階段。
中國網絡和數據相關的法律法規體系的建立發展,最早可以追溯到1994年2月公布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保護條例》以及2000年9月公布實施的國務院《電信條例》,但兩部法律安全保護對象主要針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和電信網絡信息,并未提及互聯網網絡信息的安全保護。2015年7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通過并實行,出現了針對網絡領域的國家安全內容的第25條和第59條法條。2017年6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正式實行,明確了“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的概念并且確認牽頭實施部門為國家網信辦,真正聚焦互聯網領域信息安全的法律條文誕生,中國網絡信息安全監管就此起步。2020年4月,國家網信辦等12部門發布《網絡安全審查辦法》,對網絡安全審查程序做出了細致規定。然而,伴隨全球化的進一步加劇,網絡數據流動和數據治理問題日益凸顯,網絡數據早已成為國家基礎戰略資源和重要的生產要素。面對這一形勢變化,網絡數據安全成為國家政府部門的關注重點,數據安全又被快速納入到中國網絡信息安全監管的范疇之中。2021年6月1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通過并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7月10日,國家網信辦發布《網絡安全審查辦法(修訂草案意見稿)》,同時《個人信息保護法》預計也將會在今年8月人大常委會會議上審議。有法律專家表示,當前中國網絡數據領域的法律體系以《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和《個人信息保護法》三部法律為基礎,在三部法律出臺之后,中國互聯網領域基礎性的法律法規框架體系就已建設完成,其他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性法規等都會在上述三部法律組成的體系之下,繼續細化具體的內容,逐步覆蓋互聯網、個人信息和數據活動的方方面面。
在上述背景之下,“國家網信辦等七部門聯合進駐滴滴開展網絡安全審查”被業界視為是《網絡安全審查辦法》自去年出臺后的首個案例,意味著互聯網領域的安全尤其是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供應鏈安全會成為國家的重點關注。同時,從最新公布的《網絡安全審查辦法(修訂草案意見稿)》在審查范圍、審查內容、審查材料、審查時間及工作機制單位成員等方面的擴大增補和調整,以及《數據安全法》第24條明確數據安全領域的國家安全審查決定不具備可訴性來看,互聯網領域和數據領域的國家安全問題將會是今后國家政府執法的一大焦點。而對于相關企業來說,在加強自身網絡安全與信息安全意識的同時,也需要做好面臨嚴格監管的準備,國家成為互聯網領域和數據安全領域的主導者,將成為一種新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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